仲裁后还要不要找律师,我当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探索法律人的无限可能

时间:2023-01-04 17:34:44来源:法律常识

我当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探索法律人的无限可能

撰稿:亚凝、如昀、洛斯

责编:代代、赛琳

排版:芳子


编者按:


大家好,我是LegalMVP社群发起人俊倩。


今天我们记录的这位女嘉宾,已经不惑多年,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跟法律有关的职业中,除了警察,她基本都干了个遍。


而且,她还是一位女博士。本以为体制内的安稳会一直持续,但因为同事的那个背影,似乎让她看到了二十年后的自己于是,毅然决然,在39岁的当口,开始折腾。


只为了人生的更多可能性。


现在,她仍旧在折腾。


文章有点长,请大家多点耐心。


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很值得。


  • 01 法院十年,从书记员到庭长的历练
  • 02 从法院到检察院,我收获了平衡却想跳出体制
  • 03 从红圈所律师到央企法务总监,体制外的试错与收获
  • 04 仲裁让我自律,律师给我自由
  • 05 小结:人生是旷野,而非轨道




39岁时,我已经拥有了旁人艳羡的稳定工作:体制内大机关、福利好、社会地位不错,还可以照顾家庭,退休后也有保障。


似乎一切只需要按部就班,日子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下去,直到退休,然后回家颐养天年。


但是,我的人生真的就只是这样了吗?我真的要过这种一眼就可以看得到头的生活吗?


或许,在不惑前夕,我还可以选择再挑战一下自己。




01

法院十年,从书记员到庭长的历练


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后,我因为考研失利,又读了个新闻学的第二学位。高中时的我就对文字很敏感,一直希望在这方面有所深造,高考时也将复旦新闻学作为我的第一志愿,但没有如愿。


因为新闻学的二学位,毕业时我存在两个不同的就业方向选择。


一个是进入到法律行业,一个是去做传媒。


我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参加了笔试面试,进入到了最后的二面,我自己是很想做传媒的,但电台这边入职后有两年的外派期。而我当时已经成家了,从家庭的角度考虑,我先生也不希望我跑那么远,所以放弃了这个机会。


作为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考虑到法官似乎是最受尊崇的,且法院相对体制外而言还是会更稳定、更适合女生一点,于是我就去了法院,从书记员开始一点点做起。


在法院,我一待就是10年。


刚进法院时,法院指派了一个实务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做我的师父。从阅卷,到跟当事人沟通、参与开庭记录、到外出调查都手把手地教我,经过这些初步培训后,我才开始跟着师父承办具体的案件。


那个时候,我家住在昌平,所以我每天早上5点起床,5:40坐上345支线,再到二环上的800或44路,然后在安定门换乘103或108路电车,一般早上7点多到达府学胡同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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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说我是“住得最远,到得最早的人”,我也在拥挤的345支线上练就了站着都能睡着的技能。


一开始,我在民二庭,主要处理房地产相关的案件,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拆迁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同时也处理一些名誉权、历史遗留的公房腾退纠纷,等。


中间被选拔派去北京市二中院交流学习一年,参与二审案件办理,交流期满回到东城区法院后,我短期调去民一庭,处理过与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相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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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时候的我


随着创新发展和北京区域知识产权争议的增加,最高院批准北京市的东城、西城、丰台三区法院增设知识产权审判庭,于是作为东城知产的创始团队,我担任知识产权庭的副庭长,参与法院的知产审判工作,2年之后接任庭长,并带领团队获得了”北京市三八红旗岗“、”知产调研先进团队“等荣誉。


十年的法官生涯,工作、生活都非常充实。


可以说,刚播出的电视剧《底线》描述的基层法官工作、生活场景,比较真实地让我再次感受到那些年的青春和温暖。


那十年,从个体成长角度,我觉得自己一直处于学习、积累、提升的正循环中,基层法院的工作中,无论法官或书记员,都会在一线接触到大量案件,不仅办案锻炼人,也会从各类案件中深切地感受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会到不同群体的人生百味。


那十年,实务的需求也让我感受到理论提升的必要,我选择在职继续学习,先在对外经贸大学参加法律硕士班学习,后又回到母校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


当然,工作、学习、家庭三者堆叠,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压力和冲突,既要上课、又要开庭,还需照顾嗷嗷待哺的闺女。


虽然辛苦,但想兼得鱼和熊掌,既要向内挖潜,还需懂得向外求援。向内,年轻就是资本,再折腾精力都能熬得住;向外,家庭就是支撑,争取老公和公婆的支持,在家人温暖支援面前,再大的困难都是船到桥头自然直。


那十年,是我深刻感受组织温暖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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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庭合影 左四是我


不仅有来自师父、前辈、领导的支持、传帮带,还有我们“三八岗”团队小伙伴亲如姐妹的一颦一笑。那些温暖的画面和瞬间,不仅来自庭审中的一个眼神、合议中的争执和释然,还有雁栖湖法培中心的学习交流,更有红色之旅中伴着青春一起共同丈量的祖国山川...


那是一段青春的岁月,在胡同拐角云南米线的香味里,在每个案件审理时敲响的清脆的法槌声里,在如今仍摆在桌前身着法袍的自己的照片里...




02

从法院到检察院,我收获了平衡却想跳出体制


在我热爱的法院工作十年后,为了更好地兼顾家庭,我从区法院调到了市级检察院的民行监督部门工作。


2010年,我作为东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庭长,既要承办案件,还要承担庭内管理工作。除此之外,作为区级单位,还需承担一些区里下派的工作,比如创建文明城区时,要去街道做支持工作,国庆演练时要为参与国庆游行群体的多次演练提供支持,在北京站西街为游行队伍半夜站岗,划出隔离区域。


不仅审判工作压力较大,各类事务性工作也繁多。


我闺女那时上小学,赶上结案高峰,会经常跟着我在办公室加班到晚上八点多才能回家,孩子也很辛苦。在家庭和工作的天平上,我逐渐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工作强度影响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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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当时北京市城区合并,工作岗位因此会做些调整,为此我选择了调去北京市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


检察院的工作内容和法院不同,主要负责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检察监督。从职业角度考虑,市级检察院接触到的案件类型更加丰富,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知识产权等各类型的案件我都会接触到。


而且市级机关监督的案件,一般会涉及疑难复杂或较大影响,对分院和基层检察院的监督案件也会给予指导,因此有机会对不同层级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评价,使得我观察问题的视角会更多元。


从审判一线到监督审判工作,过往做法官的经验给了我很多助力。


一方面,大量基层办案历练使得我能更快速、更准确找到监督案件的切入点,另一方面,在撰写监督意见时也更能体察法官在裁判时,对于个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考量。很多案件的裁判并不是孤立的个案,一项裁判规则的确立,可能影响的就是一个行业的游戏规则。


因此,检察监督要秉持谦抑温和,而不能激烈震荡,当然对于裁判错误、有违公正的案件,则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给予纠错。


调到检察院后,我主要是参与案件办理,少了很多事务性工作,因此朝九晚五的工作状态基本得到保障。专业能力没问题,案件量相比基层法院,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工作轻松,处里的氛围自由,从兼顾家庭和工作角度,从法院调到检察院的选择,无疑是绝对正确的。


而且,市级机关的社会地位、工作待遇等都非常不错。


相信多数人,都会选择一直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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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也以为我会和多数人一样,一直自在轻松下去。但偶然的一天,中午在检察院食堂门口我回眸中看到一位检察院大姐的背影,如针刺一般好像突然扎疼了我。


那个背影,已经不再挺拔,甚至有些萧瑟、落寞,看她的人感受不到一点热情和活力;那个背影,如一道弧线,似乎为我画出了人生清晰的轨迹,若干年后,我可能就如她一般。


但我不想那样。


我突然意识到,我来检察院工作已经4年多了,我已经39岁了,马上就跨入不惑之年了。我突然就觉得自己一下子丧失了方向感,没有了确定性。


我问我自己,这是我今后想要的吗,我还要一直待下去吗?


是的,我很明确,我不想人生就这样。


情绪一旦上头,得不到释放就会一直萦绕不去。有一种萧瑟无力之感牵扯着我,连我平日喜爱的饭菜也变得索然无味,有挑战的疑难复杂的案件我也没了深入的兴致。


我一直在想,我要不要出去?我才39岁,我是不是还可以再挑战一下?我已经39岁,还要不要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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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想法以后,没两天,我就跟我的领导说我想辞职了。


领导们很诧异,为什么干得好好的突然不想干了?


我讲了我看到那个背影的感受,我说我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再出去试一试。或许也就是那个尚未迈进的不惑时点,让我还有些底气,我还不到40岁,我还有时间“折腾”一下。


经历了领导的挽留和父亲的劝说,我坚定了要出走的决心。可以说,走出去的不仅是身体,更多的是打破了内心的藩篱,让身心融入不确定和更多可能。


于是我很快就办理了离职,结束了14年安稳的体制内工作,开始不断折腾。




03

从红圈所律师到央企法务总监,体制外的试错与收获


因为辞职比较突然,我只想到去律所,打听了一下觉得金杜的争议解决团队很不错,我就去了金杜律所。


在金杜工作仅两个月,但我却瘦了十斤。


一方面是因为律所离家很远,每天接送孩子和上班很不方便,对我的身体消耗很大;另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在体制内,对自己的工作、对案件处理有更多的掌控感、自主性,但加入律所团队成为律师之后,需要随时响应客户的需求、遵循律所的规则。


体制内组织给予个人的支撑,在律所白热化竞争氛围中,很难找到支点,因此角色转换确实需要有个适应过程。


在法院和检察院,当事人和律师都要听我的,在律所,我需要听客户和合伙人的;以前遇到问题可以找组织、找战友,现在遇到问题,只能找百度、找自己。


我想,这也是为何多数人选择在体制内而不愿意完全将自己放逐到市场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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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此时,此前老领导介绍一个新的机会。一家央企招聘法务总监,有独立办公室,薪酬待遇也很好,还会有自己的小团队。


于是我离开只工作了2个月的金杜,开始了一段为期7年的新工作。


在蓝星的工作,给我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我原来虽然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但我对企业管理从未涉及,对企业法务的工作也不是很了解。


蓝星虽然是央企的二级公司,遵循央企管理规则,但同时更是一家有着自我发展脉络、完全靠着市场化竞争逐步发展壮大的化工类新材料企业,有着不一样的西北烙印和文化传承。


当时蓝星的任总号称“并购大王”,对业务、对市场有着自己非常明确的判断和选择,全年365天,基本都在工作。企业的文化,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带头人的文化,尤其是蓝星。


刚加入蓝星时,任总会每周六召集部门正职和班子成员一起开会,讨论本周工作并安排下周任务,每个人都得发言,而且只讲干货。从市场上摸爬滚打、野蛮生长起来的企业,务实是第一位的,没有形而上、绝不掺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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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会议交流,参与一件件企业事务,包括各类合同审核、案件处理、项目支持、制度修订,等等,完全让我一个法律人,较为顺畅地融入了企业的各生命环节,随着企业的各项业务一起成长。


企业的所有法律事务,与以前承办案件是完全不同的内容,这里没有法律对错的评价标准,也根本不存在绝对的对与错,商业的世界,是随时变化的,商业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项目或一个合同条款的法律判断,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企业法务,你要给到的专业意见,既要最大化确保企业利益,又要最大程度避免企业风险,这二者之间的权衡和拉扯,正是法务的价值所在。


领导说,这个事虽然有风险,但我们必须做,你给个建议方案。


企业法务,不能光说这样不行,还必须要告诉团队,哪样才行。


蓝星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中央企业,1984年创办,1994年迁京,2006年开始境外并购,管理团队中很多人都是直爽的西北人,团队氛围很好。


随着海外并购增多,蓝星的管理模式一直处于各种尝试调整之中,曾有一度,所有中层团队是清一色的外籍高管,在我加入的时候,外籍高管已经更换,但各职能设置仍和西方企业保持相似之处,比如设有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等,而且这些人员和蓝星一直以来的员工,采取的是两个管理序列。


我2014年12月加入蓝星担任法务总监时,属于外聘的职业经理人,一开始团队内部的蓝星人对我是持观望态度的,虽没有抵触,但也没有完全信任和支持。


当时正好蓝星下属企业发生了较多风险案件,我及时接手并参与问题解决,很多工作都是身先士卒,亲自查阅材料、撰写报告、给出解决方案等。


团队里的蓝星人,多来自西北,很直爽也很坦诚,经过一段时间磨合,他们看到了我的努力和我的能力后,逐步认可并真诚接纳我,在工作上也积极配合。


当时我所在的监事部,虽人数有限,但却肩负着“法务、审计、内控、纪检”四位一体的多项职能,在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团队氛围很好,互相支持且保有默契。部门工作也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在蓝星工作的日子里,要说有什么遗憾,应该就是在蓝星这样一家高度国际化的公司工作,英语表达未能得到有效突破,或许,留些缺憾也是一种人生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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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离开了工作了7年的蓝星。


之所以离开蓝星,并不是因为蓝星不好,而是七年前打破的藩篱再一次提示我,或许又该启程了。常说夫妻之间会有“七年之痒”,或许这个规律放到个体的工作节奏中,也大概率会适用。


此时的蓝星,因为中国中化和中国化工的“两化整合”,业务版块需要进行布局调整,蓝星原有的文化可能会因为新的管理上级而有些变化。


此时选择离开,或许也是一种对此前蓝星给予我的一种别样怀念吧!


商业的世界,变化是必然的,与蓝星的七载,亦是我人生中值得纪念和回味的靓丽风景。那些西北的汉子,那蓝色星空下的花朵,那冒着腾腾热气的马兰拉面,将会和当初的遇见、七年的陪伴、今时的离开,于往后的时间中,归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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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仲裁让我自律,律师给我自由


从法官到检察官,再到律所和央企,一路走来,各种法律职业的历练,给了我如今选择自由的底气。如今的我,担任国内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比如北仲、贸仲、上仲、海仲,等等。



仲裁作为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之一,与法院的司法审判存在较大区别。对我来说,担任仲裁员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也对我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首先,仲裁机构都有各自的仲裁规则,作为仲裁员必须熟悉和遵循规则履职和办案。


比如仲裁员的回避与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仲裁员主动审查并避免自己与案件的关联关系,确保公正裁决;比如机构定期给出的仲裁员负面行为清单,则是仲裁员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必须要避免的行为;仲裁员不能像法官一样直接与当事人联系,需要通过秘书沟通或建立各方当事人共同沟通的平台;等等。


其次,仲裁员需要主动自律,持续学习。


很多时候,仲裁员在针对具体个案开展利冲检索时,需要主动自律、主动回避或披露信息,确保中立性;但仲裁员又不能与行业、专业脱节,还需及时了解各类行业规则、更新不同领域专业知识,使得裁决案件时,既有充分的商业考量,也有精准的法律技术判断。


第三,仲裁是一裁终局。


除了程序违法和徇私舞弊之外,司法对于仲裁裁决不会过多干预,所以相比于法官,仲裁员对案件处理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的实质影响会更大、更直接,所以仲裁员面对每一个案件,更需谨慎。


除了以上内容,担任仲裁员的另一方面切身感受,就是你会和一群更加优秀、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实务人员,在不同的案件中合作交流,你会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不同领域的专业探讨之中。


因为仲裁员的来源很广,有律师、教授、企业法务、行业专家等。很多此前如雷贯耳的业界大咖,会跟你一起开庭,你永远都会觉得你随时都需要进步,随时都有提升空间。


仲裁是对商事主体在商业世界中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和还原。我希望自己在这个职业里,能够结合此前积淀的知识和能力,更长久地坚持下去,更多的为信任我、选择我的商事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合作共赢,以居中裁判者的视角,给出既符合公平、又符合商业利益的解决方案。


我当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探索法律人的无限可能


现在的我,除了主要做仲裁员,同时也选择了一个2020年刚刚成立的新所,有机会也会尝试一些律师业务。


律师,在大家印象里,是自由的代名词,其实不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人员,面对客户需求,既需要24小时待命,也需要确保服务质量。


自由是形式上的,束缚才是根本。


单纯做律师,绕不开的话题始终是客户从哪里来,如何为客户服好务,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无论红圈所,还是精品所,大家现在都卷得厉害。


对我而言,目前的职业选择是仲裁为主、律师为辅,之所以选择小规模的新所,既是从仲裁利冲考虑,也是不想给自己太多创收压力。目前我所在的北商律所,专注于知识产权和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仲裁业务能力提升需求亦相辅相成。


在这里,心情自由、时间自由、选择自由。


我想,在仲裁员的职业生涯中,在律师业务的选择自由中,我相信自己也会一如从前,过往不悔、来日不惧,走出属于自己的节奏。



05

小结:人生是旷野,而非轨道


小野在《改变力》中写道:“请不要自我设限,真正好的人生态度,是现在就做,不等,不靠,不懒惰。只有打破旧思维方式的桎梏,才能看到新思路的光明。”


现在想来,当初毕业选择了法院,埋头进入法律圈,虽然后续多有折腾,但终归是在法律共同体内,体味不同的职业、切换不同的视角,折腾自己,也是挑战自己和成就自己。


其实,职业切换并不能视为成功,但个体在切换中遇到的、经历的,却是人生中不可多得的丰富体验,过程中因为家庭作为人生共同体,能始终给予无条件支持,所以历次转换都较为顺利。


对于初入职场的小伙伴,我想说的是,职业转换的成本没有大家想象的高,我也不太赞同所谓的“沉没成本”。每一段工作实践,付出越多收获也将越多。


比如我离开工作十年的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时间和努力都付诸东流,我后来在检察院、在其他岗位,都能发现当初在审判一线的工作经历给自己带来的帮助和优势。


所以,走的路都不会白走,只要不给自己设限,人生可翱翔的天空将始终宽广,任何地点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起点。


我当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探索法律人的无限可能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基于自己的特质,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让自己处于良好的状态,然后去钻研、去前进。


人不应该被自己设的界限所桎梏,人生都是单行,虽不能重来,但可以调整赛道、变换沿途风景,让单行的旅途,有高山峻岭,有幽静低谷,既享受春的惬意,也不惧体验冬的凛冽,生命长度有限,但广度却可由你决定,终点我们决定不了,但我要选择我能到达终点的过程。


不设限的人生,可以有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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