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7:54:12来源:法律常识
被撞了还要担责
年轻人血气方刚
扬言找对方“算账”?
7月6日10时05分,韦某驾驶小车在河池市天峨县城西路爱民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连人带车被“弹飞”到人行道上。
事故发生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把双方当事人带到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双方驾驶人排除酒驾嫌疑。进一步核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张某,现年21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民警告知张某无证驾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时,张某突然情绪激动,大哭大叫,称小车不礼让其正常直行的摩托车,还直呼要找小车驾驶人“算账”。
他不让我,我要弄*他。
尽管民警不断地教育劝说 ,但张某情难自控,仍不理解自己明明是受害的一方,为何还要担责。民警随即向其进行普法,并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张某听完逐渐冷静下来,愿意配合民警处理。
小车驾驶人也讲述了事发原因:
我左转弯掉头前已经观察了
路面的情况
但是直行的摩托车距离较远
没看清
了解完事故经过,民警为事故双方当事人作矛盾纠纷处理。在民警的普法教育及暖心规劝下,双方握手言和,就事故造成的损失愿意协商处理。
经现场勘查和调阅监控视频,民警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小车驾驶人韦某驾驶车辆实施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处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因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罚款300元。
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
要配合交警处理
千万不能做出任何过激行为
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