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8:21:12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解决,首先你不一定赢,其次是赢了,但对方不一定有能力履行。那么除了打官司这种去法院的方式,还有什么能够推进事情的解决?主要4种:
1、双方和解解决
可能有不少人会说,能够和解解决,谁会去打官司?但偏偏就是存在大量的案件,双方根本没有经过实质意义的坐下来谈谈,去看看能不能和解的阶段。一方一赌气,就起诉了,致进一步阻却和解这条路。和解,要突出客户思维(你工作中怎么对客户的,你的目的是什么?),守住底线,争取上限,大量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2、向主管部门或监督组织反映
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银监会、保监会、劳动局、社保局等,或者是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有关电视台反映等等,其实这种方式对解决一些偏门的会很管用,其他的,当做诉讼的前期取证也可以。
3、发送律师函
找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根据具体情况,讲清利害关系,限期要求履行义务(比如赔偿损失),否则启动法律途径。有的会有用,且至少对方的回复有可能能够作为证据。
4、询问派出所
生活当中的很多问题,派出所都可以帮助或者促进解决,因为派出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所以不仅管刑事犯罪的事,一些民事纠纷也可以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和平解决。
权衡利弊,实在没法了,那在准备好证据后,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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