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23:20:39来源:法律常识
遗嘱相关
遗嘱是一份书面法律文件,阐明了立遗嘱人希望在过世后如何分配其财产。
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对于遗嘱的话题是比较忌讳的,但实际上,立遗嘱并不意味着对生活的放弃,甚至立遗嘱的行为不应当出现在生命的最后阶段。
立遗嘱本身是一个积极的过程,立遗嘱人在其中正式指定对其重要的人(受益人),以及希望给予的具体财产;指定能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以及任何其他指示(例如,立遗嘱人想要土葬还是火化)。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在澳大利亚有关遗嘱的相关内容,看看如何能够设立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遗嘱。
为什么要立遗嘱?
遗嘱是确保财产按照立遗嘱人希望的方式分配的唯一方法。没有遗嘱可能意味着遗产可能由逝者生前所不希望的人继承,比如没有联系的父母,或者已经分居但没有离婚的配偶。这部分内容可以参考我们之前关于无遗嘱继承的文章。
一份遗嘱会让逝者的家人和朋友的生活更轻松。当某人去世时,所有与此人或代表此人的现有安排——例如从账户中提款或根据委托书进行的交易——通常都会停止。除了支付丧葬费用,个人账户在死后通常会被冻结。如果有遗嘱存在的话,那么受益人更容易获得遗产,避免繁琐的程度。
谁能立遗嘱?
任何年满18岁的人都可以立遗嘱。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除非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立遗嘱的能力
立遗嘱的人必须有设立遗嘱的能力,或者说立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健全的心智、记忆和理解力。简单地说,立遗嘱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知道遗嘱是什么;
了解财产的数量和类型;
在决定把财产留给谁时,能够权衡他们应该考虑的“道德要求”;
立遗嘱人还必须知道并同意遗嘱的内容。
年老或生病的人
遗嘱可以被质疑其有效性,理由是立遗嘱的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设立一份遗嘱,例如立遗嘱的人生病或年事已高,并不符合上述的立遗嘱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最行之有效的去避免以上情况的方法就是尽早设立遗嘱,或者如果存在年老或生病的情况,在设立遗嘱之前应该从医生那里获得证明具有立遗嘱能力的医疗证明。
有智力障碍的人
对于有智力残疾的人来说,如果很明显没有必要的立遗嘱能力,法院可应任何人的申请,授权代表因不成熟(未满18岁)或特定无行为能力的人订立、更改或部分或全部撤销遗嘱。
立遗嘱时要考虑的事项
在开始立遗嘱之前,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拥有什么财产?
想把财产留给谁?
谁是合适的遗嘱的执行人?
想留下关于债务和丧葬费用的指示吗?
应该建立一个信托还是直接留下财产?
对谁将成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什么考虑吗?
想要什么样的丧葬形式,土葬或火葬?
有哪些数字资产,例如社交媒体账号,比特币?
如何设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遗嘱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一份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每一项要求。如果不能符合相关要求,那么遗嘱将被认为无效,财产将按照无遗嘱财产进行处理。一份效遗嘱的条件是:
(1)遗嘱必须是书面的,打印或手写均可;
(2)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签署或由立遗嘱人指示其他人在立遗嘱人面前当面签署;
(3)立遗嘱人的签名过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共同见证;
(4)至少有两名见证人必须在立遗嘱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为见证人签署遗嘱;
(5)所有在遗嘱上签字的人都应具有执行遗嘱的主观意图。
谁能当见证人?
非特殊情况,受益人不应成为见证人,即接受遗产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受益人的配偶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至少还有两名见证人不是受益人;
(2)所有受益人书面同意某受益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3)法院认定某受益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补充条款
每个遗嘱都应该包括一个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将处理剩余的没有被指定如何处置的遗产。如果没有这个条款,那么可能意味着部分遗产将按照没有遗嘱的规定管理。
债务
任何债务必须在受益人收到任何遗产之前先偿还。也就是说所有遗产将先用来偿还债务,剩余部分由继承人继承。关于哪些资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有一些具体的规则。如果想明确说明你的债务将从哪项资产中偿还,应该寻求专业的建议。
海外遗嘱
在海外立的遗嘱如果在立遗嘱的国家有效,那么在新南威尔士州通常也是有效的。但这可能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果不得不在海外设立遗嘱,那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非正式的遗嘱
自1989年以来,法院可以认为一份文件是一份“非正式遗嘱”,即使该文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执行。许多类型的文件已被法院承认为非正式遗嘱,如录音、未发送的文本、电脑上的文件、视频和USB卡。该文件旨在说明死者的遗嘱意图,但该意图尚未以正式遗嘱的形式得到有效执行。也就是说,如果逝者生前遗留有具有遗嘱性质的文件,那么这种文件是可能被法院认可为“非正式遗嘱”的,可以根据文件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置。
信托遗嘱
在这样的遗嘱下,遗产不是直接留给受益人,而是在遗嘱中指定第三方作为受托人,在遗嘱中规定的某些条件下,为“实际受益人”保管。如果希望建立信托遗嘱,那么强烈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起草遗嘱。
设立信托遗嘱的原因包括:
税收方面的考虑;
如果受益人有智力残疾;
如果受益人有不良嗜好,例如酗酒、吸毒或赌博;
如果受益人未满18岁;
如果遗嘱制定者有多个家庭。
遗嘱可以规定信托将在某一特定日期(例如,受益人死亡时)结束,并可以确切地说明谁将随后继承该受益人在信托中持有的份额。或者,受托人可能有权决定信托何时结束(根据法律),哪些受益人将继承遗产。换言之,如果立遗嘱人担心直接将遗产给予受益人,受益人不能妥善的使用遗产,那么立遗嘱人可以考虑设置信托遗嘱,由值得信任的受托人管理遗产,并通过合理的信托条款的设置,使得“实际受益人”可以持续的从遗产中受益。
更改或撤销遗嘱
在立遗嘱人正式更改或撤销遗嘱之前,遗嘱一直有效。遗嘱制定者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并不意味着遗嘱也发生了变化。唯一的例外是当遗嘱制定者结婚或离婚。遗嘱一旦签署,就不能通过划掉或写进新的条款来改变。对文档的更改不会对遗嘱产生任何影响。不过,你可以在签署遗嘱前修改遗嘱的文本。这样做时,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边上或变更附近签名或签首字母。如果不这样做,法院将认为变更是在遗嘱签署后进行的,变更将不有效。
遗嘱因婚姻而撤销
当立遗嘱人结婚时,遗嘱将被自动撤销,除非遗嘱是在考虑(预期)婚姻的情况下订立的。如果在立了一份遗嘱之后结婚,而这份遗嘱并不是为了结婚而立的,那么应该立一份新的遗嘱,以保证遗嘱有效。
当立遗嘱人离婚时,整个遗嘱不会自动失效,而是部分撤销和前妻相关的部分条款。因此,如果立遗嘱人离婚,那么应该立一份新的遗嘱,而不是依靠条款的部分撤销。
最后
以上就是关于在新州设立遗嘱的相关内容,虽然在传统观念上,我们对于设立遗嘱的话题存在忌讳,然而,设立遗嘱应当被视为一种常规的法律行为。
一份有效遗嘱的设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从而避免纠纷以及其它更加复杂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