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2:09:10来源:法律常识
电动车、摩托车
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
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
但是部分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
上路行驶不遵守交通法规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01
7月2日14时50分许,刘某某驾驶闽AY3U**轻型自卸货车沿平海镇石塘村村道行驶时与林某某驾驶的闽B290**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林某某不幸死亡的交通事故。
02
7月7日8时48分,杨某驾驶赣ADP9**轻型货车沿旅游路由常太往华亭方向行驶至朱坑村中桥路口路段时,与林某某驾驶的闽BLH6**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某不幸死亡的交通事故。
03
7月9日8时40分许,陈某某驾驶闽BSL3**小型普通客车沿荔涵大道自梧塘往江口方向行驶至荔涵大道梧塘镇后林村路段时,与许某某驾驶的闽BMW7**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许某某受伤及摩托车乘坐人员张某某不幸死亡的交通事故。
04
7月11日10时许,林某某驾驶闽B323**自卸低速货车行驶至秀屿区南日镇三墩村三阳食品厂路口时右转弯,与杨某平驾驶无牌证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平不幸死亡及摩托车乘坐人员杨某锋受伤的交通事故。
由于莆田市公共交通体系尚不完善,摩托车、电动车因其独特的便捷性,一直广受群众喜爱,特别入夏以来气温骤升,摩托车、电动车更加成为广大驾乘人员“拉风降温”的首选,颇受青睐。
但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莆田市连续发生4起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亡人事故,一方面反映出小型普通客车、货车驾驶人安全礼让意识不足,和其他交通违法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争道抢行、涉牌涉证、以及违法载人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当前,全市交警全力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立足事故研判,强化精准打击;立足隐患排查,强化动态把控;立足路面管控,强化查非治违;立足宣传教育,强化意识提升。全力防控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保障群众交通安全。
来源:莆田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