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0:18:10来源:法律常识
有一种法庭
和我们印象中的法庭不一样
不是朝堂高坐,高桌高椅
而是翻山越岭,跋山涉水
去普法,调停,审判
让法治传进千家万户
让公正洒满角角落落
近日,吉安中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一起山林权属争议行政案件时,就采取巡回审判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12月14日,吉安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不辞辛苦,跋山涉水前往遂川县雩田镇小罗坑山场,实地勘察争议林地四至边界。
在勘验现场,法官们认真倾听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在市、县政府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的见证下,认真核实争议范围内的四至界线,同时也将案件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向当事人现场释明。
为方便群众,让群众少跑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在遂川县雩田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当!”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巡回法庭现在开庭”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
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详细询问并核实了案涉相关事实,引导当事人围绕案涉争议焦点进行陈述。
经过法庭调查,听取双方的辩论后,法庭宣布,合议庭将在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在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择日宣判。
旁听人员在庄重严肃、秩序井然的巡回庭审中不仅深化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识,也接受了一次现实的普法教育,增强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巡回审判,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奔波劳碌之苦,还起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效果,加强和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