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2:14:1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也有不少朋友会问我这些问题,之前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一般的情况下都跟他们说:多找几个律师咨询,最后评估一下,哪一个更合适一点?
但是这种方式操作性极差,很难每次都能找到一个最合适的。
最近听了《罗辑思维》一期节目,有了一点启发。
罗振宇在节目里,讲了这么一个决策学的经典问题——
统计学家计算出来的最优策略是一个百分数,37%,什么意思呢?
就是假设这个瓜田一共100个西瓜,在经过前37个西瓜的时候,不要做决定,只做一件事,就是测量和记录它们每个的大小。在37个西瓜之后,如果接下来看到一个西瓜比以前看到过的那些都大,那就选择这个西瓜,这种情况下,你摘到最大西瓜的概率是最大的。
万维钢老师在《精英日课》第一季里,也曾讲过这个概念,并举了一个例子。
比如一个女青年,从18岁开始找对象,设定的目标是在40岁之前结婚,那么根据37%规则,她的阶段分割点是26.1岁。
在数学家看来,这个女青年的最佳择偶策略是这样的。26.1岁之前是观察期,她应该只交往不结婚,但是必须要记住在交往的男生中间,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个。26.1岁之后是决策期,再结交新的对象,一旦遇到一个比原来认为的最好的那个还好,或者和那个人差不多一样好的男人,就应该马上把他拿下,和他结婚。
这个男人是最好结婚对象的概率,应该是最大的。
比如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家属,想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律师,而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律师有那么多,想在这么多律师里面找到一个最合适的,无疑于大海捞针。
那么,怎么才能用最短的时间找到最合适的律师呢?
用上述的37%法则,就有可能。
比如我们想考察20个律师,而20的37%就是7.6,四舍五入后就是8个,那么我们就应该在见前7至8个律师的时候,只考察,不下决定,而从第9个律师开始,如果遇到比之前的律师更合适的,就要直接下定决心签订委托协议。
又或者你想在20天之内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律师,我们也要先做一个乘法运算,也就是20的37%,就是7.6,按照37%的法则,我们就应该在前七八天的时候一直考察,不做决定,过了这个时期,如果遇到比之前的最合适的律师,还要合适的律师,就要果断的下决心签合同、付费,让律师尽快介入案件,争取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