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5:32:36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收费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
一般的经济纠纷,律师收费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固定费率收费,先付费;一种是风险代理,后付费。
立案之前,先付费,2%~4%左右;无论输赢,这些钱都不再退回;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费用远远低于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就是后付费,分为纯风险收费和半风险收费。
有规定按比例收费;纯风险收费,最高一般不超过执行回款的30%;半风险收费,前期需交部分律师费+后期回款的一定比例。这种付费方式,如果案件打赢了,他们就要按照预定的费率收费;如果输了或者没达到预期的目标,当事人就可以不用付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除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所以,之前每个省都有相应的政府指导价,可以用来参考。而近几年来,部分省份逐渐放开了收费限制。
对于一些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和特殊案件,司法部明文规定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包括: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5、刑事诉讼案件;
6、行政诉讼案件;
7、国家赔偿案件;
8、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群体性诉讼案件;
9、申诉案件;
10、规定的其他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 ,都要问清楚明白后,再签委托代理合同,然后与办案律师相互信任,通力配合,才能争取一个好的办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