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3:31:06来源:法律常识
因犯拒执罪 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能中彩票,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中了669万元彩票的蓬溪男子严某林却“悲剧”了:2015年6月,他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4月2日,刑满释放后的他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6月27日,他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中彩票、重婚、离婚、两次获刑,严某林到底是怎样把生活给予的一副“好牌”打成一把“烂牌”的呢?我们来看看吧。
男子中彩票669万元后离家 两年后重婚
今年才32岁的严某林是蓬溪县常乐镇普通的村民。2008年上半年,严某林与孔秀兰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第二年,两人生育一个女儿。2011年1月5日,严某林与孔秀兰在蓬溪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组成了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小家庭。
2012年1月3日,严某林在蓬溪县常乐镇一福彩店购买双色球复式彩票中奖669万元,税后实得现金535.2万元。中奖后的严某林外出就再也没有回家,并在没有与孔秀兰离婚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8日与新津女子倪丽丽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个女儿。
这从天而降的财富,令严某林欣喜又激动,他先后购买了一辆大众牌迈腾轿车、一辆大众牌捷达轿车,又以严某鹏的名义购买了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住房一套。
妻子要求离婚 并平分彩票奖金267.6万元
得知丈夫在外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个女儿,孔秀兰几近崩溃,夫妻俩为此闹得不可开交。2013年至2015年,严某林、孔秀兰分别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期间,孔秀兰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某林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30万元,并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彩票奖金267.6万元。2015年6月8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严某林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孔秀兰的诉讼要求,严某林则辩称,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成都郫县住房一套和轿车两辆,没有其他财产了。
男子隐匿、转移财产 补偿妻子70万元
2015年7月28日和2016年1月21日,原告孔秀兰诉被告严某林离婚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严某林在中取巨额奖金后,抛弃妻子离家出走,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因犯重婚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足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孔秀兰要求离婚的诉讼主张,予以支持。原告要求分割中奖金额的一半即267.6万元,现查明被告现有的财产价值已远远低于当初中奖金额,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 因严某林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存在过错,查实的一套住房、两辆车辆归孔秀兰所有。被告在中奖后独自持有巨额奖金,并擅自进行财产处分,严重侵害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并使夫妻财产大为减少,且未能就减少的财产举出证据证明真实去向和减少的真实原因,客观上已损害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享有的权益,故酌定由被告补偿原告70万元。
2016年4月5日,这场打了3年多的离婚官司终于尘埃落定:蓬溪县人民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并判决查实的一套住房、两辆车辆归孔秀兰所有,严某林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补偿孔秀兰人民币70万元。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他被多次司法拘留
离婚官司虽然了结,但这场纠葛并未结束。对于蓬溪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林不服,提起上诉。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并于2016年8月初分别向二人送达民事判决书。但令人意外的是,判决生效后,严某林并未履行义务。
2016年9月13日,孔秀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9月13日,法院立案执行,并于2016年10月27日向被告人严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在这样的情况下,严某林仍未能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严某林将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住房过户在了孔秀兰名下,将大众牌迈腾轿车交付给了孔秀兰。但他却在2017年3月以抵债为由,将大众牌捷达轿车以3.2万元抵给谢某某,并登记在罗某名下,造成该车无法交付孔某某。
2018年2月1日、2月16日、3月3日、3月15日,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未如实报告财产,被告人严某林被蓬溪县人民法院多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8年3月29日,蓬溪县公安局对严某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到案后,严某林对部分奖金仍不能说明去处,生效判决确定的补偿金人民币70万元,也未支付给孔某某。
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他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6月11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严某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年6月27日,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林领取彩票奖金人民币535.2万元,除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房屋、车辆、赠与父母等支出及生活日常开支外,尚有大额资金不能说明去向;在执行过程中未如实报告财产被本院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将法院判决指定交付的车辆抵债给谢某某,拒不交付,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综上,被告人严朝林的行为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告人严某林2015年6月8日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情节、后果、认罪态度、累犯等因素,判决被告人严某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
法律解释:
1、什么是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2、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媒体记者 郑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