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9:22:30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接待律师阅卷
前不久,最高检决定,全国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至2020年1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山东省检察院对近年来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和再部署。“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大力加强长效监督机制建设,以‘制度化’监督构建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先后接受律师申请预约6万余件次,查询案件信息9.6万余件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4万余人次,对5.4万余起案件进行阅卷,提供电子卷宗光盘3000余张,有力保障了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介绍道。
用制度抓落实促规范强约束
“做好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必须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抓落实,用制度促规范,用制度强约束,用制度勇纠偏。”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敬波说。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注重加强长效监督机制建设,2017年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律师委托代理权、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执业救济权等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在检察机关内设部门之间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主体,夯实了保障基础。
为使《意见》落地生根,山东省检察院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2018年4月至12月,开展了“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工作,监督纠正了一批侵害刑事被执行人会见权、辩护权的案件。今年3月,开展“深化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将妨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等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同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律师会见权保障情况专题调研,详细梳理了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权保障、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等十个方面的情况。4月2日至4日,派员赴济宁兖州、鱼台,实地调研看守所律师会见场所建设及使用情况,查阅律师会见台账,听取部分律师意见。与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沟通联系,就看守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交流交换意见。今年5月,“深化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在全省部署开展。
前不久,羁押在滕州市看守所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因上访,被办案机关限制律师会见。这名嫌疑人不服,情绪激动,向滕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反映。驻所检察室受理申诉后,认为办案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理由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必须经侦查机关许可方能会见的案件范畴,驻所检察室依法予以监督,督促看守所尽快安排了会见,保障了律师会见权,消除了在押人员的不安情绪。
“我们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检察监督,合理利用检察建议、口头纠正违法、书面纠正违法等手段,依法监督纠正办案单位、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山东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丁西超介绍,2018年,该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监督纠正办案单位、看守所侵害律师执业权利案件90件,帮助解决律师会见260次。
“一站式”畅通接待渠道服务更便捷
“为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均成立案件管理机构,使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工作由多头受理变为集中管理的‘一站式’服务,更加便利律师在检察环节行使权利。”山东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体功向记者介绍了为律师实行“一站式”服务的情况。
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部建设了标识统一、功能齐备的案件管理大厅,设置专门窗口,配备专门人员,制定专门规范用语,配置专门律师阅卷室,配齐电子触摸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必要设备,畅通律师接待渠道。山东省院专门制定《山东省检察机关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管理办法》,对律师阅卷申请受理、阅卷接待、申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接待流程。
在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山东各地检察机关还不断进行探索创新。青州市检察院出台“三声三立一微笑”工作方法,接待律师全过程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站立迎接、站立解答、站立送行”,整个接待过程始终保持“微笑服务”;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实行“律师电话不漏接、律师来访不等待、律师预约不拖延”的三大承诺制度,并制定接受预约申请限时办理等八条律师接待规范,着力为律师提供优质执业保障。
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与律师主管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建立起多层次、经常性的业务沟通交流、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会谈协商的联席会议机制。青岛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司法局、市律协会签文件,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理解、增进相互支持,推进检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潍坊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促进素能共同提升,进一步构建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
为提高“一站式”服务的便捷性,山东省检察机关积极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和律师阅卷系统,将诉讼案卷材料制作成电子卷宗上传到系统,律师不仅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进行查阅,解决已往因检察官外出等原因难以及时阅卷的问题,而且可以非常快捷、简便地进行复制、拷贝、摘抄,实现了“电子卷宗刻录一张光盘带走”,受到律师一致好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两微一端”,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自主研发推行山东检察律师服务平台,与全省律师库实现对接,全省2万余名律师及新增律师执业信息等实时同步更新,律师凭执业证号即可注册登录,实现律师预约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双向交流评价以及检察机关审批回复、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等全程网上运行。
“软要求”变成“硬制约”服务保障更规范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辩护与代理模块,对受理的律师业务进行分流、办理、监督,把制度规范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倒逼服务保障律师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开展。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根据律师需求,需要提供电子卷宗的,积极协调并及时刻录予以提供;积极开展办案流程监控,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结案审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对申请事项认真研究,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及时报批作出处理决定;对应当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不及时上网,应当告知的相关信息不依法告知,收集和调取证据申请审查、调取不及时等问题,采取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督促业务部门立即纠正;将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等问题纳入监管重点,对违反规定限制、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充分发挥检察统计大数据作用,对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敏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和业务部门反馈,促进问题及时解决。
在制度“软要求”变为网络“硬制约”工作中,各地创新出了许多亮点做法。青岛市检察院研发推行“智检案件推送服务系统”,借助手机微信端,实现了网上在办案件实时查询、预约办理同步推进、案件办理进展信息主动推送等服务;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打造律师24小时自助阅卷一体化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预约、智能查询、检察卷宗智能下载及刻盘、24小时无人值守型自助终端,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化服务;高密市检察院探索研发对律师、当事人及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平台,确保律师在案件受理、退补、起诉等重要节点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知悉,实现案件信息实时动态共享;禹城市检察院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办理了首起律师异地阅卷服务,帮助本地律师申请查阅青岛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电子卷宗,实现律师阅卷服务的新突破。
三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微信平台,积极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4万余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386件,公开法律文书14.7万余份,让律师实时了解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理进展情况,受到律师的肯定。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