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2:14:22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顾问讲得有道理,依法调解,没有私心,公平合理,把事情一样一样列清楚,让人听着明白,解开了我们的疑惑。”6月8日纠纷当事人对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表示感谢。
2018年6月8日,横县横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挂村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经过连续9个多小时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是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7年11月下旬,横县横州镇长寨村委东屯经联社与横县马山乡袁老板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位于东屯经联社“弯肚中央草地”的500多亩土地承包给袁老板,承包期限为10年,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袁老板按照合同约定,按照糖料蔗“双高”基地的建设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并开始耕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极少部分东屯村民的阻止。
经横州镇长寨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袁老板遂向横县横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
2018年6月4日接到调解申请开始,横州镇调解委员会与长寨村委的法律顾问——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的闭律师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流,就案件进行了剖析,同时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就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农保地上速生桉树整治的政策进行了咨询,与长寨村委、东屯经联社、东屯经联社6户农户、镇分管领导等进行了反复沟通、汇报,确定了调解方案。
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本着尽量不误农时、方便群众的原则,横县横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把调解会安排在长寨村委举行。
在调解过程中,纠纷当事人充分陈述了意见,均认为自己有理。
东屯经联社6户村民认为,自己没有同意发包土地,合同没有签,租金也没领,现在自己30多亩的土地“被平整”“被耕种”,因此阻止袁老板对该地块的平整和耕种,并要求赔偿。
袁老板认为,自己已经和东屯经联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有疑问应找经联社,不应该找自己,而且因为部分村民的阻挠,导致自己500多亩的土地不能正常耕种,损失惨重,要求赔偿。
东屯经联社认为,经联社签订了承包合同,但当时说好了,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现在极少部分农户不同意发包,经联社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做了农户大量工作,就是做不通,自己也很委屈。
上午11点多,双方争执不下,调委会遂采用“背对背”调解。长寨村委法律顾问闭律师就双方争执的焦点、合同的相对性、诉求的明确性合理性等分别向纠纷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法律解答,讲明了厉害关系。中午1点多,终于取得了实际性的进展;下午2点多围绕土地“暂时置换耕种”、土地划界现场确认等问题进行了确认;下午3点围绕该案的一揽子问题各方基本达成共识,接着进行了调解协议的起草、签订,补偿款的领取、发放,第三方协议的签订……直到下午6点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因调解地点离市场很远,为确保调解不因中间的停顿造成反复,法律顾问、横州镇调委会成员和县镇有关方面同志以及长寨村委干部都没顾上吃饭,自掏腰包买了一些饼干和方便面与纠纷当事人一起垫一垫肚子了事。
“人民调解好!能及时解决问题!太阳很大,天气很热,肚子又饿。你们为了我们的事情辛苦了,午饭都没有得吃,真的很敬业。”横县长寨村委东屯经联社村民手捧着补偿款满意地说。
“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过程中,我们司法所积极发挥‘组织员’‘调度员’、‘宣传员’的作用,把群众的需求引到村,把法律顾问请进村,把问题尽量解决在村,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只要群众的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化解,我们再苦一点再累一点也值得。”横州司法所负责人兼横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如是说。
“我也是来自农村,能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帮助群众答疑解惑,参与人民调解,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我觉得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横县横州镇长寨村委法律顾问、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闭律师说。
据悉,2018年是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人民调解工作升级转型年。横县司法行政系统正积极贯彻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以问题为导向,简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人民调解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 文/图:余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