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0:11: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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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师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给大家解答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和我男朋友是大学同学,谈恋爱三年多,他是外地人,家境一般,我是广州本地人,我们打算今年领证结婚。
前两年,我父母在我公司附近给我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我名下,首付和贷款都是我父母负责给的,房子由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住。
我男朋友也知道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供的,但因为他家里不能支持他在广州买房,结婚后短期内可能会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但他说以后一定会买我们自己的房子,他也提出可以和我一起供我这套房。
我的担忧是,这套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如果他和我一起供楼,房子他是不是也有份呢?我想写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明确房子归我,但我又怕他不能接受,所以想请教一下陈律师,我该怎么办?
首先,这套房子是你婚前购买所得并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的。
如果婚后,你们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房屋贷款,不管是你负责还,还是男方负责还,只要是用你们婚后共同财产去偿还的,那这个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要补偿对方一半。
但如果这套房屋并没有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贷款,那男方就不能要求分割。所以,如果你不想让他对房屋有任何分割,你有两个办法:一是和他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这套房屋产权及贷款、增值部分都归你所有;二是继续让你父母偿还贷款,并保留好还款记录,同时最好和父母签一份赠与协议,明确父母的出资仅是赠与你一人,与对方无关。
这两个方式如何选择,就看你和你父母的心态,以及你对你男朋友的把控。我的建议是,关于房子的归属一定要讲清楚,毕竟房子是你父母出钱的,你们是有主导权的。而且,你男朋友也提出可以帮你一起供楼,他内心可能也不想让你们家觉得他占了你们的便宜。
其实,是否签婚前协议不是重点,重点是大家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是否达成共识,协议往往只是一个工具而已,等你们谈好了再找我们起草吧,加油。
陈蕊伶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盈科广州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事务部门主任
广州市律协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
广州市越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专家顾问
广东省婚姻法学会研究会理事
广东电视台特邀家事顾问
陈蕊伶律师专注并擅长婚姻继承、股权分割、财产处置、子女抚养、财富传承等家事及商事领域所涉法律及心理相关业务,处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公司股权、民事纠纷案件,参与调解过上百起纠纷案件,拥有丰富的实战和调解经验。
媒体采访:陈律师多次接受《广州日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大粤网》《法制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纸媒采访;并参与广东电视台或广州电视台《和事佬》《全民帮帮忙》《万家灯火》《广视新闻》《凡事有得倾》《律师教路》《府前直通车》《G4出动》《律政开讲》《律战行动》《法治时空》《奇案启示录》等节目录制或采访。
授课机构:陈律师多次受邀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省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开展相关法律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