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1:51:36来源:法律常识
4月24日下午,金华市检察院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受理识别点正式揭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生平、市司法局副局长方炳富、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雄武等参加揭牌仪式。
近期,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与律师协会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立举报中心和律协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对律师提供举报线索的激励和奖励机制。建立检察院、司法局、律协常态会联席会议制度,就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进行研讨。探索在律师协会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受理识别点。
该识别点的设立主要是将各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检察机关对律师协会移送的线索,自收到线索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六个月以内反馈办理结果;诉讼违法控告线索,一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依法集中受理属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公益损害事项的举报以及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诉讼违法行为的控告。
设立公益损害
与诉讼违法
举报宣传指南
宣传平台
具体包括下列七类举报、控告事项
(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三)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四)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五)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六)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七)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
文稿提供:控申部 金立航
金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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