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4:12:42来源:法律常识
看完上期我们了解到,在刑事案件中客观事实真相的发现认知离不开办案人员的主观经验。
下面,我们考察一下司法人员是怎样收集和判断证据的?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相”真实吗(八)
在侦查阶段,刑侦人员根据有限的一些证据,一般会断定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以及如何实施的,因为许多侦查人员往往会相信自己的经验。在他(她)得出初步的结论后,就会有倾向性去收集能证明自己的这一假设。除非犯罪嫌疑人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他干的,否则他(她)就要倒霉了,因为等待他们的有时是要他坦白交待的刑讯逼供。
侦查人员搞刑讯逼供的心理原因就在于,侦查人员认为自己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至少正确的可能性非常大,符合客观事实真相。否则,侦查人员是不会轻易刑讯逼供的。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任何与侦查人员的判断不一致的回答,都会被视为抵赖、狡辩,不老实,逃避打击。
对于很多证人,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思路也是这样的。证人如果不按照侦查人员的要求回答问题,就是不合作。有的证人甚至会被指控犯伪证罪。人们对许多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真相发现的认知错误,就是这样产生的。认定事实的人排斥了当事人对事实发现的参与和辩解,司法人员垄断了对事实的发现权,并宣布自己发现的事实就是客观事实。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杜xx警官冤假错案,就是刑侦人员盲目自信的例证。
我们看到,二位警官在车内被杀后,在当地影响极大。因为,被杀者是两名公安民警;凶器系受害人王XX警官的佩枪。连杀二人;弃尸于警用车中。此案当然引起了云南省、昆明市党政领导及公、检、法的震惊和重视,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办案人员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侦查人员对杜XX警官与“二名警官”被害一案的认知推理逻辑如下:
(大前提)凡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其丈夫一定知道
(小前提)王XX与汪XX波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结 论)所以,被告人杜XX一定知道妻子汪XX与王XX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大前提)凡知道自己妻子有外遇的人都会对妻子和第三人怀恨在心
(小前提)杜XX知道妻子与第三人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结 论)所以,被告人杜XX对妻子汪XX与王XX怀恨在心。
(大前提)凡对他人怀恨在心的,一定具备杀人动机
(小前提)杜XX对汪XX与王XX怀恨在心
(结 论)所以,被告人杜XX具备杀人动机。
……
......
杜XX故意杀人案件的客观事实真相被发现后,充分证明当年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对案件证据(已知事实)认知推理的错误,继而进一步导致了对整个案件客观真相的推理认知错误。
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刑事案件事实真相呈现出哪几种事实样态?它们之间有哪些关联?如何互相影响?
请关注下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相”真实吗(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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