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找婚姻律师,拱墅找婚姻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1-05 17:26:08来源:法律常识

“买房时说的美轮美奂的生活馆大堂,如今却要改成配套房,宽敞的通道被缩窄,之前的豪华装修也被拆开。”日前,杭州绿城建发·沁园项目部分业主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如果没有之前宣传的入口大堂,我们很多人当初是不会选择购买这个项目的。”

交房在即,上述业主因不满入口大堂的改造,经过多方反映后得到开发商方面的回复称,“图纸设计了医疗用房、经营用房、入户大堂等6合1方案,现在按照设计施工。”然而,部分业主对此回复并不满意,“这明显就是前后不一,涉嫌欺诈。”

事件背后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又应当怎样解决?

曾被作为卖点的入口大堂,缘何拆除改建?

豪华入口大堂“变身”配套房?杭州沁园项目被指虚假宣传

位于杭州的绿城建发·沁园项目被业主指称涉嫌虚假宣传(图片由业主提供)

据购房者介绍,绿城建发·沁园(备案名:沁润公寓,以下简称“沁园项目”)商品房住宅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方家埭社区内,项目由杭州绿城申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品牌管理方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这个项目中,基本都是单套总价千万元左右的房子,我们追求的就是这种艺术感。”据购房者赵辉(化名)介绍,2019年10月,自己以1065万元的总价购买了沁园项目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约定交房时间为2021年6月。“当时,项目售楼处就是在10号楼内(即大堂),此处打造了美轮美奂的生活艺术馆。销售人员称,交房以后,此处将成为供业主使用的小区入口大堂。”赵辉告诉记者,虽然价格有点高,但是较为核心的地段加上这气派美观的入口大堂,自己还是“狠心”买下了这套房子。

就在购房者们满怀欣喜等待收房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今年3月18日,赵辉等多位购房者突然发现小区入口处的10号楼正在被改建,原本宽敞明亮的大堂已经被隔断成好几部分,宽敞的通道已经变成了两条小窄路,之前的豪华装修也被拆开。

赵辉称,得知沁园入口大堂会所被拆,部分业主立刻联系销售确认情况,得到的回复是,“目前的外立面效果已经达到了设计意向,外立面工艺线条减配是通过评审的。至于入口大堂会所被拆改建,早在2017年项目规划报批住建部的方案中就不存在大堂会所,原图纸设计的是医疗用房、经营用房、物业用房、入户大堂等6合1方案,现在正按照设计施工。”

豪华入口大堂“变身”配套房?杭州沁园项目被指虚假宣传

业主称,签约前后的沁园项目10号楼入口大堂实景相差甚远。(图片由购房者提供)

“沁园项目的入口大堂即所谓的生活美学馆获得过室内设计大奖,设计得十分豪华,销售人员在购房者介绍时都口口声声地说这个生活美学馆将来会是入口大堂会所。”购房者杨志(化名)向记者表示,“沁园开盘时所有宣传也都是围绕着这个生活美学馆展开的,很多业主也都是奔着这个生活美学馆去的,现在却告诉我们报备时就是物业和社区用房?!”

杨志介绍说,“我们再三追问之下,销售人员拿出了当初网签时的一张附件,标注着物业用房的图纸,并且有业主的签名手印。但在网签的时候销售并没有告知这张图纸是要改造现在的生活美学馆,而且图纸上也没有写明场地。”

豪华入口大堂“变身”配套房?杭州沁园项目被指虚假宣传

业主提供的图纸显示大堂中存在社区医院和卫生间。(图片由业主提供)

赵辉表示,此后,自己和其他几位购房者在与销售人员几次沟通无果后,找到了开发商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不能满足购房者恢复入口大堂原样的要求,相关问题需要上报到集团公司进行确认。”此后,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项目方:将与业主协商解决,应以最终交房时效果为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沁园项目销售期间,当地媒体曾报道过沁园生活美学馆。当时绿城方面表示,沁园美学馆设计是迎合新一代业主审美需求。此外,沁园项目一些销售人员的宣传也展现出了项目的大堂实景就是生活美学馆。

豪华入口大堂“变身”配套房?杭州沁园项目被指虚假宣传

沁园项目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讲述生活美学馆。(图片由业主提供)

4月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该项目的销售人员,“我们正在处理此事,接下来还会与业主进行协商。”

当天下午,绿城浙江区域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时表示,“沁园项目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未向部分购房者解释清楚,加之一些宣讲词,造成部分购房者对入口大堂问题产生误解。接下来,绿城方面将与这些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入口大堂还在进一步建设当中,应以最终交房标准时的效果为准。”

律师:开发商重要允诺应视为合同内容

针对上述事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小区内的附属设施、楼房结构等,都属于对合同订立及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在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中有具体记载,那么即使未载入合同,也视为合同约定的内容。购房人遇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范辰认为,“如果绿城方面在销售宣传时,已经将小区主要入口处的大堂宣传为上述购房者所述的效果,且未进行有效释明,而在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已经将大堂建成,购买后又拆除,则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要单凭华丽的广告宣传就盲目决定,一定要仔细审阅相关合同及附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等重要内容,可事先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相关内容明确到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上,以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范辰建议,购房者可以就上述问题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的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何燕

记者邮箱:792195842@qq.com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打官司 债权人 公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拆迁人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期限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兵法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