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2:12:14来源:法律常识
移民身份来之不易,
但一位来自中国的移民,
在拿到身份十多年后,
却因为一件似乎不起眼的私事
而被新西兰移民局遣返!
原来,这名今年已经72岁的中国移民,
在多年前曾通过捐精的方式
与妻子之外的女性孕育了一个孩子,
可他在申请永居身份时
却向新西兰移民局隐瞒了这一情况。
移民局因此将他遣返
在12年前申请居留签证时,中国男子Guogang Tao只向移民局提供了包括妻子和两名孩子在内的家庭成员情况,但并没有告知移民局,在2000年的时候,他曾向当时在他厂里工作的一名女性Wanluan Xu捐献精子,并有了一名婚外的孩子。
2007年的时候,Tao和妻子获批居留签证,一家人得以在新西兰团聚。
不过,Tao的妻子也一直不知道丈夫捐精的事儿,当2011年Tao将自已与Xu生了一个孩子的事情告诉妻子后,妻子和他的婚姻关系宣告破裂。
在2008年到2015年间,Tao曾9次回国去看望Xu和二人的孩子。2014年,Tao和Xu登记结婚。
然而,事情在Tao和Xu二人生下的女儿以Tao的子女的身份申请新西兰居留签证时急转直下。
移民局认为Tao在12年前申请永居身份时,没有坦白还有这名女儿的事情,因此向他发出了一纸驱逐出境的通知。
移民局表示,如果当时知道还有这名非婚生子女存在的话,他们会对Tao的第一段婚姻情况进行更详细深入的调查。
Tao的律师则辩称,根据新西兰的法律法规,精子捐赠者并不属于子女的父母。
移民和保护法庭认为,虽然Tao并非有意欺瞒移民局,但在他的居留申请最终获批前,他对这名非婚生子的DNA检验结果心知肚明。
“法庭理解同情上诉人,他是一名奉公守法的居民,与身在新西兰的两个孩子及家人生活在一起是他发自肺腑的愿望,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如此。”
“但是,上诉人有义务向新西兰移民局通报有可能影响其居留申请决定的所有相关事实或情况变化,但他并未告知移民局,DNA检验结果证实他与一名未被包含在申请中的孩子有亲子关系,他还将这名孩子加进了中国户口本中。”
移民法庭据此认定,
“上诉人剥夺了新西兰移民局对其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的机会。”
因此,法庭维持了对Tao的驱逐出境判决,但取消了不允许他进入新西兰的禁令,以便他可以申请来此探望家人。
…嗯,这事告诉我们
对移民局态度一定要诚恳
拿不准应不应该告知的
请咨询专业人士哦!
内容来源 | 新西兰天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