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数额界定标准是什么,明知道自己无力偿还以各种理由借了20万,是诈骗吗

时间:2022-09-29 06:48:06来源:法律常识

欠钱不还是让我们非常深恶痛绝的一件事,在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实际上有很多人并不害怕民事诉讼程序。大不了就是强制执行罢了,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就这么拖着呗。

然而如果要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那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欠钱人为了逃离牢狱之灾,总是会通过各种方式想方设法地去还钱。

借出去20万,多次催要拒不还钱,这3种情况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责任

而借钱不还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诈骗罪了。

诈骗罪规定在刑法第266条之中,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让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表面上“自愿”处置了自己财物的一种行为。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根据诈骗数额的不同,可能判处不同的刑期(各个省份对于不同的数额标准有不同的认定):

  • 诈骗数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诈骗数额在3~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 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需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借出去20万,多次催要拒不还钱,这3种情况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责任

由此可见,只要诈骗数额为20万元,至少需要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罚不可谓不重。

然而,是否构成诈骗罪,还是只认定为普通的民间借贷、欠款行为,是当前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难题。

因为很多民间借贷行为也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所以说无法从这个角度去区分到底是民事行为还是诈骗行为。

但是,如果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那么认定为诈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换言之,区分民事行为与诈骗行为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从司法实践中而言,一般情况下,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诈骗行为,可以报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借出去20万,多次催要拒不还钱,这3种情况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责任

  • 一是行为人在明知道自己大量举债、钱还还不上的情况下,还编造事由去借款。比如已经欠了大量的外债,然后还说自己跟谁谁谁有大量的经济往来,需要借钱做生意,这个情况下借钱只是用来去偿债了,而非用于真正去做生意了。
  • 二是行为人在借款以后将款项用于违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嫖娼、乃至去犯罪。这个相对简单一些,就是明显的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了,而且实际的用途是用于非法的行为。
  • 三是行为人在骗取款项以后采取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偿还。比如借完钱以后,将自己的钱款转移到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名下、或者转移到自己的亲戚朋友名下,而非真正用于约定的用途,以这个方式来制造不能还款的假象,实际上就是不想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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