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6:49:09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5日凌晨,中山小榄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宗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两车6人竟有4人自称肇事司机。11月30日,办案民警最终查明肇事司机分别为韦某、宋某。其中,韦某因醉酒驾车已被刑事拘留,宋某则为酒后驾车。
据介绍,事发当天凌晨4时许,小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小榄工业大道交永龙路路口发生一宗摩托车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桂K**0号牌和一辆粤H**6R号牌摩托车倒在地上,路边坐着一排6个人,现场散发很浓烈的酒气。
经询问,得知6人均是两辆肇事摩托车的司机乘客,事发当时每辆摩托车各乘坐3人,但在询问是驾驶员时,竟先后有4人自称是驾驶人。
后经民警现场调查,最终确定桂K号牌摩托车由韦某驾驶(男,31岁,广东河源市人),后座乘客为何某、韦某某(均是广西宾阳县人)。而粤H号牌摩托车上的宋某、卢某平、卢某元3人仍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司机。
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民警当即将6人全部带往医院抽血备检。11月30日,司法鉴定报告显示事发当时的6名涉案嫌疑人除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外,其余5人均超过80 mg/100ml,最高的为186.7mg/100ml。其中,桂K号牌肇事摩托车司机韦某122.2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在得知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酒标准后,乘坐粤H号牌摩托车的卢某平、卢某元2人因害怕刑事拘留最终否认自己是肇事司机,真正的肇事为宋某。后经查询,宋某驾驶的摩托车属于套牌车。
据了解,事发前,宋某、卢某平、卢某元和韦某、何某、韦某某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吃宵夜喝酒,之后,分别由韦某、宋某驾驶摩托车载另外的朋友回出租屋,没想到在路上发生碰撞。
11月30日,韦某被依法刑事拘留。12月3日,从小榄交警大队获悉,目前,宋某已逃回广西老家,办案民警已要求宋某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