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4:17:56来源:法律常识
能这样说的律师基本就是个大忽悠,因为在目前的司法运行机制下,律师更多的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当事人获得一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他们的作用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是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有的律师会吹捧自己如何如何的牛,曾经将什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放了出来。现实中确实会有这种情况的再现。
但是,这并不是捞人,捞人在法律上非要下一个定义的话,应该是让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如果仅是将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之类的特殊措施,并不属于捞人,而且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非常多,一个律师常年办案,接触不少案件,那么总会遇到几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案件,但是这种情况下,虽然人是放出来了,并不代表嫌疑人无罪,而是应该在需要的时候随时配合调查,甚至会重新的变更措施为到看守所羁押。
所以,不可听一面之词,要了解他做了什么,具体什么案件,是在哪个阶段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办成的事情。不然很容易被忽悠了。
一个人有没有罪是由法律说了算,正常情况下,需要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来判决被告是否有罪。
虽然,在公安机关侦办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但是这是建立在初步证据足以让人怀疑嫌疑人是有罪的。
律师说将一个无罪的人送进去,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他掌握了一个线索,或者掌握了一个被人忽视的有罪线索,将之前认定无罪,或者正在有罪调查的人举报,反馈,引起了司法部门的重视,从而将人送了进去。
当然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许多律师是无利不起早,主动履行公民的检举义务的少之又少。这种情况下他也并不是将无罪的人送进去,而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效果。
至于,律师为了夸大自己能力,说能将一个清白的人按个罪名送进去,想尽是电视看多了后的酒后胡话,不要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简单来说,律师基本吃司法部门洗脚水,他们对案件的掌握和调查,更多是通过还是通过阅卷,分析掌握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来寻找漏洞找出不足。
像电视上的直接到现场,重大的发现的情形基本没有,或者基本不会有。主要是因为,如果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则需要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然后经对方同意才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是很难获得有用的证据和信息的。但是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是可以从办案的卷宗中找到些瑕疵,从而作为突破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争取到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针对这个朋友提出的问题,首先这种描述的情况并不存在的,律师真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其次这类情形,确实会在实际生活中出现,这是有的律师为了业务的需要,而夸大宣传的结果,许多不懂法,或者没有法律经验的人,反倒会将这类人当成牛X人物,最后上当受骗。
越诚实的律师越可靠,至少他不需要用虚假和夸大来包装自己,是坦诚的分析案情,切实给当事人帮助,这类律师才是大家应该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