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5:25:54来源:法律常识
在现实生活中,盗窃案是较为普遍的发生的案情,盗窃他人财物是违法的,可以发生于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段。那么,构成盗窃罪的五种情形是什么?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浙江新台州律師事務所崔晶晶律师解析。
构成盗窃罪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
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首先要看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如果构成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并没有转入逮捕程序,可以从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的“保”是财保,也就是所谓的“罚款”,如果可以进行罚款处理的话,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进行人保,要求其家属提供“保证人”。
另外一种就是行政处罚中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取保候审,并且根据案情情况做无罪或是罪轻辩护。
崔晶晶律师普法:
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
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2、盗窃罪中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轻处罚。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3、积极赔偿受害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4、当庭自愿认罪。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5、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6、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对于初犯、偶犯,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从轻、减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动机、手段、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一贯表现等因素也会影响到量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
7、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聋哑人或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1、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