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9:06:2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青海长安网
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走过十年之后,今年的启动仪式首次出京,于7月初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特别指出,应当“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此背景之下,由京城著名刑辩律师张青松,借在青海省泽库县参加“1+1”志愿行动的“便利”,以其自身携带的“网红效应”,上下鼓动促成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国内十余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在青海省泽库县开展“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倡议书》,并联合学界、业界及当地政府部门,以“研讨会+亲身实践”的形式,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的“泽库模式”。
一个人、一个县,一个行动倡议、一种模式,将成为探索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及法律援助行动的一次有益尝试,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走出法律援助困境提供样本和借鉴。
他是国内刑辩律师中的“京城四少”之一,他是最早成立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他是潜心理论研究并力推实践的学者型律师,他是热爱公益并“以身试点”的法律援助先锋人物……2019年盛夏,从不“安分”的刑辩律师张青松,响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一路向西来到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开始了“援藏”生活。来到青藏高原的一个多月里,他吃藏餐、穿藏袍、睡帐篷,俨然已经成为一名藏族同胞。与此同时,尾随其“隐居”生活而来的律师、学者、媒体人,在不断的探访中,让曾经常年只有一个律师志愿者的泽库县也变得“网红”起来。
一个多月后的2019年8月14日,凭借网红大律师的号召力,张青松轻松“忽悠”来了一场法律援助“帐篷研讨会”,并在3700米海拔的泽库县发出志愿者及志愿所援藏的倡议后,人们才发现这个已经“深度”融入藏区生活的著名刑辩律师,其实是在“隐居”生活中酝酿新的热点。
图中右一为张青松律师
刑辩律师往事
如果没有命运的多次眷顾以及性格中的某种“执拗”,出生于1969年的张青松,可能连自己也不会想到,他会成为刑辩律师“京城四少”之一。
在张青松的个人网站“青松律师网”上,“律师应该是虔诚的法律信徒”一行字反复闪现。他曾回忆称:“上中学的时候,我就产生了当律师的想法。”
那是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他的一个亲戚,因村委会无故缩短果园承包期,打了一场官司,却“没处理好”。就此,他希望当个律师为贫弱者排忧解难。1989年,他参加高考,便选择了法律专业,考入了西南政法大学。
1993年,24岁的张青松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工作。刚报到不久,不安分的他就找到检察长“撂挑子”称:“我想到司法局当律师去”,从此便开始了律师生涯。
彼时,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第14个年头,尽管首次有了律师合伙制,但对年轻的张青松律师来说,职业前景一切还充满着未知数。不过,张青松很快便找到了自己的兴趣点——只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像一个真正的律师,“因为,法庭上的刑事辩护能够调动自己的所有神经”。因此,在刑事辩护现场,他常常兴奋异常地为当事人“舌辩群检”。一晃,日子在安稳中过去了四年。
四年之后的1997年,一次偶然的京城出差,宣告了公办律师张青松的安稳日子结束。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生效实施。律师法明确了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当时,尽管全国律师人数突破了10万人,但合伙人制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还属凤毛麟角。
或许张青松正是受到了北京的合伙人制律所律师在执业理念上的冲击,让他这个小县城的律师作出了抛弃“安稳”生活的大胆决定——辞职北漂。“那是一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多年之后,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总结。
经过态度“决绝”的辞职后,他带着上大学时的红皮箱,装上几件衣服、几本书,便奔赴北京。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学习、执业,主要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
2002年,影视明星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彼时的媒体报道称: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1458.3万元,滞纳金573.4万元,涉嫌欠税2000万元。2003年,接手轰动一时的该案后,案件迅速被张青松团队理清头绪,并取保了刘晓庆,最终把责任回归到公司,让刘晓庆避免了刑事处罚。
彼时,一战成名的张青松与该案的另外三位辩护人许兰亭、钱列阳、李肖霖,被媒体誉为刑辩律师界的“京城四少”。实际上,当年张青松仅34岁!盛名之下,大量的案件主动找上门。
此后,张青松参与辩护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如被称为中国宏观调控第一案的江苏“铁本”案、轰动全国的江西南昌“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英国首相卡梅伦亲自致信的英国公民在我国境内贩毒案、举国关注的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
也正是对一系列重大案件成功的辩护,让张青松随后收获了“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等多项殊荣。
多年后,张青松还在感慨:如果没有少年时亲戚家偶然的一个案子;如果没有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自愿调入司法局当律师;如果没有律师法实施后辞职北漂;如果没有代理一系列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我还会是今天的我吗?
张青松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眷顾和自我性格中执拗的对法律的信仰”。
创业当“老板”
不过,盛名带来的职业荣誉不仅没有冲昏张青松的头脑,反而让他时常更为冷静地思考着未来,他决定要朝着自己内心的专业化律所的理想挺进。
2005年前后的中国刑事法治现状,尤其是刑事律师面临的执业困境,给不少律师带来困惑。彼时,不仅刑事辩护率极其低下,而且越来越多的优秀刑辩律师淡出了刑事辩护领域。
但张青松却逆流而上。他要做老板,自己创办一家只做“刑事辩护”的律所。
2006年,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作为创始人,张青松给律所定下一个“天条”——只做刑事辩护。此后他对媒体解释说:“哪怕你送上门来的代理费再多,非刑事诉讼案子也一概不收。这是铁规矩,谁加入进来都要遵守这条底线。”
那个年代,只做刑事辩护面临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方面的巨大压力,而且还面临着巨大的案件辩护风险。但张青松却曾这样袒露心迹:“我时刻准备着,准备着这个所随时垮掉。”在他看来,“只做刑事辩护,做得久了,队伍千锤百炼,怎么炼都炼成了。并且,只要有刑事辩护这口饭吃,那就得珍惜自己的羽毛,职业道德无形之中自然会提升。”
为此,他设想,只做刑事辩护这个所聚集起刑事辩护界的精英力量,将有希望提高刑事辩护的专业化水平,直接促成刑事辩护质量的提高。他称:我们都要以切切实实的行动,努力推动中国刑事法治的进步,“哪怕只有半毫米”。
然而,创业之初,能响应张青松只做刑事辩护“天条”的加入者,还是凤毛麟角。他甚至为了能挖到理念契合的人才,宁愿让出律所主任的位置来。不过,挖人的行动,常常得到却是回应寥寥。
张青松不得不从长计议,招聘并培养新人,在办案中寻找理念契合的同路人。
直到2008年的时候,年届古稀的刘文元律师找到张青松要求加盟进来。这位老先生早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法律科班,1979年司法系统恢复重建后担任法官,在律师队伍组建之初又受命担任刑辩律师。在30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理超过千件刑事案件,是北京刑辩律师界公认的老前辈。老先生跟张青松说:“只做刑事辩护是自己的一个心愿。”
此后,担任过地方公安局副局长的王耀刚入驻,尚权所渐渐地有了一支由老律师、前公安局长、前法官、前检察官和年轻的法科毕业生组成的律师队伍。
他们日常的工作,除了办案就是学习,不管是办沙龙还是论坛,还包括每周雷打不动的业务培训,都是奔着刑事辩护这个目标去的。
刑事辩护专业化,是包括张青松在内的许多法律人的梦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常务副主任冀祥德就为此呼吁了多年,在他看来,刑事辩护关乎生命和自由,来不得半点含糊。鉴于中国刑事辩护质量不高的现状,有必要通过刑事辩护的专业化来促成此目标。
随着时间的推移,尚权所只做刑事辩护的理念,开始得到多位国内知名同行的响应,并引发陌生同行找到张青松,要求开办分所。
2010年,深圳知名律师林昌炽和另一位深圳本地知名刑辩律师蔡华到北京开会,听李肖霖律师说起张青松和尚权所,感到很有意思。他特地跟李肖霖要了张青松的联系方式。此后,张青松到深圳开庭,蔡华得到消息,将张青松请到春秋茶社,开门见山说要办深圳分所。
酒桌上,张青松以为林昌炽在开玩笑,但林昌炽说:“我们都有过为稻粱谋的经历,也实现了很多抱负。到了今天这个年龄,如果说人生还有什么理想的话,我觉得就是办一个专业的刑辩所。”
当意识到,林、蔡二人是认真的,便开出了条件:一是除了刑事辩护不能办理其他业务;二是不能给总所惹麻烦。
此后,林昌炽不再续任宝城所主任,蔡华也扔下了自己创办的伟华所,再加上在深圳执业有十年之久的女律师杨帆,在三位合伙人的努力下,2011年10月,深圳分所正式开业。
在深圳分所成立消息的刺激下,山西一位马律师到北京找到张青松,说希望在山西开办分所。2011年春节期间,上海的一位律师得知张青松在山东老家过年,专门跑到张青松家里去谈办分所的事情。
截至目前,尚权所已经拥有了6名合伙人、20多名执业律师,不仅依靠团队协作办案的业务模式日趋成熟,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也逐步建立并完善。
张青松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创业当老板,就是聚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为接近心中的梦想而战。”
公益推动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创业之后,张青松不但深刻地观察思考着刑辩律师的未来计划,而且还推动着公益青年律师和公益西部律师的培训计划。
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尚权律师事务所还致力于刑事法治问题的研究,创办了一年一度的“尚权刑事辩护论坛”,邀请著名法学专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探讨刑辩界内的热点问题,就刑事法律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合作,开展“尚权刑事辩护系列交流活动”,义务培训青年刑辩律师,在法制不发达地区开展研讨及调研活动,为推动中国刑事法治的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业内人士曾表示,在尚权所走过了十余年后,张青松已经能够更有耐心地看待刑事辩护专业化,并利用一切机会设法参与到推动法治进程的立法或是司法活动中去。比如,2007年,在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过程中,尚权所作的《死刑复核报告》,就对此标志着中国法制进程的重大事件作出过贡献。
另外,除了应邀在国内外多家知名法学院发表演讲外,张青松在国内一些知名报刊上发表过许多法律学术性文章,其中部分作品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项目——“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收录。
然而,最让功成名就的张青松上心的还是法律援助公益项目。比如,2015年,尚权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联合发起,旨在为蒙冤者洗清罪名,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错案的“蒙冤者援助计划”。该项援助计划由国内知名刑事法学者、资深刑辩律师及离退休刑事司法工作者、媒体工作者、法学院在读研究生等社会各界公益人士负责实施,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共同筹措资金运转。目前,为蒙冤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的行动,多年来已经为多个社会关注的案件,提供了成功援助,并获得了不错的效果。
实际上,尚权所几乎每个月举办的公益论坛、公益培训等活动,都在各地有好几场。
2017年,不再担任律所主任的张青松,已经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精研业务、培养后辈上。比如,尚权所曾在江西龙虎山举办了青年律师特训营,全国14个省市的青年刑辩律师接受了为期一周的高强度、高质量培训。
2019年年初,张青松突然迸发出要亲自去援藏的念头。但因为年龄原因,他去西藏做公益律师的愿望没能实现。不过,很快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的“1+1”援助计划。7月接到通知后,立即驾车出发来到泽库县。此前,泽库县是一个没有一家律所、没有一个当地律师的高原藏区县。
来到泽库县后,张青松很快融入到当地藏区人民的生活中。他克服高原反应,不但在泽库县努力完成普法宣传、案件公益代理等工作,还自发寻找了一个牧民大家庭,同吃同住过起藏族同胞的生活,并以此学习藏族语言、藏族传统及伦理道德。
一个意外收获就是,在其知名网络刑辩大律师“光环”的带动下,其朋友圈的律师、学者、媒体人等等,纷纷打着旅游+探望的理由,一路西行至青藏高原探访当地人文、司法现状。
随之,张青松还促成帐篷里的“泽库8·14”研讨会。“泽库8·14”研讨会,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泽库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泽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在该研讨会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泽库县司法局以及国内十余家知名律所的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就探索解决西部法律援助资源匮乏的新模式,帮助律师资源短缺的西部地区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助力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进行研讨。
随后,研讨会还由现任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发布了《关于在青海省泽库县开展“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倡议书》,并得到北京、上海、青海等多地十余家律师事务所的响应。该倡议书表示,每年拟以泽库县为试点,从内地选择5至10家志愿律所、10至20名志愿律师,与泽库县司法局展开联建活动,提供法律援助、援建,培育服务当地的律师和律所。
在研讨会现场,张青松一改往日的职业形象。其身穿藏服,随意席地而坐,时而大口吃肉,时而大口饮酒,并不时地与当地藏族同胞亲密聊天,给人以已经高度融入高原生活的印象。
张青松称:“来到青藏高原,既是公益援助,也是为了实现‘隐居’生活。”实际上在研讨会举办前,张青松已经通过基层考察调研,在朋友圈连续发布了四篇“我在泽库做律师”系列刷爆朋友圈的“网红”文章。
或许,张青松到青海泽库除工作外,更大的愿望是为了回归自然,并总结沉淀20余年来刑辩之路的某些思想。而帐篷研讨会,不过是无心插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