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9:15:5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苏州发生了一件真事引发了广大网友不小的争议。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但其子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只有保姆一直细心照顾着他。据介绍,此事件所涉房产市场价超过百万元。
老人称:“之前老伴在世的时候,她(保姆)就照顾我们老两口,老伴去世后,她又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所以我就想把我的那一份房产赠送给她。”
△图片来源:看苏州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会联想到前一段的热播剧《都挺好》里的苏大强与保姆蔡根花。
△《都挺好》电视剧截图
广大网友对此事的看法也是各有不同。有的网友认为子女是因为工作忙才请保姆照顾老人,而保姆挣的就是陪护老人的工资,假如子女也24小时都陪护老人怎么工作挣钱呢,老人将房产赠送给保姆,寒了子女的心。有的网友认为这套房产是老人自己的财产,有权自主处理,毕竟保姆多年陪伴且细心照顾了老人。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的孙小玲律师表示:该套房产为贾老伯夫妻共有财产,贾老伯有该房产一半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具有自由支配的权利。这份遗嘱是贾老伯精神状况正常的情况下自行到中华遗嘱库苏州吴中公益预约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是一份自书遗嘱,属于遗赠行为。从以上条件来说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01 立遗嘱只能把财产给子女吗?能不能给别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孙子女、保姆等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因此当存在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直接在遗嘱中表示财产由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是遗赠,这是法律所认可的。
02 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即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对于受遗赠人,则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现实情况中,因大家对这一规定了解不多,因此若受遗赠人直接参与了遗赠过程,一般认定为接受遗赠。
03 自书遗嘱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自书遗嘱一般是指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能够通过笔迹鉴定确认真伪,故法律效力较高,一般来说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仅次于公证遗嘱。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书写自书遗嘱时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实践中,对自书遗嘱的争议一般集中在真伪问题上。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纠纷,可以预先留存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间前后两年内亲笔书写的文字,以便进行笔迹比对鉴定。
04 不知道遗嘱怎么写,能不能照着模板写?
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特定的要求,对内容虽没有特别规定,但意思须表示清楚。遗嘱是要明确某项财产由某人继承的意思,一般来说,为了确保所立的遗嘱有效,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立遗嘱人具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三、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形式,如立遗嘱人签名、立遗嘱的日期等。四、内容合法,且全部内容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及注明立遗嘱日期。
05 父母生前曾跟邻居聊天时说将房子留给我,算口头遗嘱吗?
立遗嘱是严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父母(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与人交谈时,表示出财产处分的意思不具备法律认定的形式,很难认定为口头遗嘱。
06 被继承人去世,没有立遗嘱,财产该归谁?
被继承人去世前,如果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按《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只要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协商不成有争议,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标准: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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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