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找刑事业务律师,女子靠飞机延误获赔300万

时间:2023-01-06 10:54:14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媒体报道,女子李某使用本人和亲友的证件号码频繁购机票和航空延误险,频繁理赔,获得理赔金近300万元。南京鼓楼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消息一出即在社会上引发讨论。不仅网友看法不一,记者采访了多名专业律师也持不同观点。有律师认为,李某虚假投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有律师认为,李某具有欺诈行为,但是否足以上升到犯罪的程度值得商榷。

对此民航法律专家张起淮律师认为,李某并非真正的消费者,也不是真的旅客,为了出行投保以弥补航空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她是借用别人的身份证,虚构航空旅客的身份,没有真正上飞机,且利用研究天气和航班延误概率以获得赔偿的几率,属于虚假投保。张起淮认为,李某的做法已经违背了保险设立的本质和意义,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

为何警方的处理会在网上引发争议,张起淮认为,广大旅客和网民有一种朴素的倾向性认知,即当今航班延误问题已经成为一种“顽疾”,旅客非常痛恨却又没有办法。“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应该引起重视,航空公司也应通过该事件反思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飞律师也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陈飞认为,法律的内在生命在于公平。该案中, 虽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但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还是要受保险法的调整,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公开报导的材料分析,李某还是虚构了若干保险内容,包括购票人信息等。保险合同的真正目的在于降低被保险人的损失,若将此风险做为一种投资,当做一门生意来做,则违反了双方订立保险合同的本意。”陈飞说。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何树利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值得商榷。何树利表示,诈骗罪含保险诈骗罪,首先要求行为人要对关键事实进行虚构,或隐瞒重要真相。本案中,李某确实购买了机票和航空延误险,而且没有虚构保险标的,也没有编造发生保险事故的虚假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或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航班延误也是客观存在的。

“虽然看起来李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是欺诈分为刑法领域的欺诈和民法领域的欺诈。就像有人说保险原则最大的基石就是诚信,但是,不一定违反诚信就一定要上升到刑事法律的范畴。”

何树利认为,从违反诚信、存在欺诈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角度讲,保险公司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索损失,要求李某返还已经给付的保险金的。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启动刑事程序?他认为,这涉及刑法理论中关于刑法谦抑性的问题,值得探讨。

北京华泰律师所刘中校律师认为,李某购买完机票和航空意外险,就与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关系。航空保险合同是依附于航空运输这一主合同的附属合同。所以,如果李某在购得晚点机票后,没有退票,即可视为李某已经履行了航空运输和保险合同义务,其是否实际乘坐飞机都不构成李某履行合同义务的暇疵。

因此刘中校认为,在航班延误成为事实的情况下,李某依保险合同条款获得保险公司的理陪,是兑现保险合同权利。至于被保险人是否知情或同意,或许会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效力,但这只限于民事领域,不应上升到刑事犯罪。

刘中校同时认为,李某只是钻了保险公司的规则空子,反观保险公司应当反思,考虑去如何修补保险规则的漏洞。

骗保20万以上一旦认定犯罪 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南京警方的披露,嫌疑人李某之前曾从事过航空服务类工作,对于飞机延误信息及保险理赔的流程都有所了解。在购买机票之前,她会对航班及天气进行分析,并从亲朋好友处骗来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用以购买多份航空延误险。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就会在飞机起飞之前把票退掉,尽量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开始着手向保险公司索赔。

从2015年至今,李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在近900次延误航班中获得了高达300多万元理赔金。其中一趟航班,李某以5个人的身份索赔到了10余万。

记者注意到,根据《刑法》 第198条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网友争论:

微博网友@倒板20110108认为,购买保险,投保人、承保人都存在一定风险,没有绝对的因素。李某通过航班当地数据分析再进行投保,和投股市炒股性质差不多。最多算是投机,算不上诈骗。

微博网友@博观行人则发表观点认为,有人不理解哪里违法了。其实查看一下延误险的条约就明白了。合同里都会要求必须乘坐、不退票。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基于成本考虑,不会去核查被保人是否乘坐、退票。涉案人因为曾经在航空业工作,知道这一“门道”,而在另一个相似案件中,涉案人是因为偶然原因发现退票后仍得到延误险赔付得知此漏洞。

对于博观行人的观点微博网友@法学小松则认为,这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意味着出现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免责。免责条款只能给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并不能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增加义务。没有义务哪来的违法?而且这只是合同不是刑事法律,利用合同定罪才是违法。

微博网友@玩意顽意:“她又没让飞机延误,也算犯罪?她押的时候也是在赌么?”

微博网友@SKR理财师:“问题是退票也有退票费的啊。保险费也不退,这怎么算呢?消费者赌赢就直接踢出局?这女的就钻空子次数多罢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打官司 债权人 公司 合同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刑事案件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拆迁人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期限 兵法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