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1:39:11来源:法律常识
付了定金,交了首付,房子为何却迟迟过不了户?
现在很多人置业会选择二手房,因为它比起一些新房来说,地段优良也能即买即住。但是二手房交易中就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过户。遇到信用良好的中介公司,房子成功过户,皆大欢喜;可是当你遇到很“坑”的中介公司或者是不守信用的卖家,钱退回来了还好说,不少买家至今都还没有拿到退款。
重庆的李先生并不是本地人,漂泊在外特别想在重庆主城安个家,通过朋友、熟人介绍接触到一家中介公司,对方说有多套价格便宜的房源出售,看到价格“实惠”再加上首付只要一成,李先生十分心动,所以很快就签了协议,交了定金和首付款,就等着房子过户了,可这一等就没有了下文。
李先生由于是买房“小白”,再加上对中介公司的信任,以及对二手房交易流程不熟悉,所以就没要求见房东,也没有对房屋的产权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可就是这一疏漏,给了不良公司可趁之机。
到了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中介公司却总是以各种理由不给过户,甚至连面都不露。李先生和其他购房者们这才起了疑心,最后直接找到合同里这套房源的房东了解情况,这才发现,房东压根就没有委托公司卖房,而且该中介公司也没有从事房产中介的经营资质。
之后,李先生等人报了警,警方已经立案侦查。然而,至今二十多名购房者的定金和首付款,依然没有全部退回。
同样家在崔女士在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合同都签好了,也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没想到卖方坐地起价,非要加钱才能过户,究竟是怎么回事?
崔女士的父亲杨先生,通过一家中介,购买了六安某汽车城的一套两室两厅的住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随后也缴纳了定金2万,首付款13万。本以为房产很快就可以过户了,可没想到这时候卖方竟然坐地起价,称因为六安房价上涨,远超违约成本,需要加价2万。
房子始终过不了户,卖方又临时加价2万,崔女士一家人难以接受。她认为,不管房价的涨或者跌,都得按照合同约定来办理。当记者来到了中介公司,负责这套房屋买卖的黄经理表示,对于卖家的行为,他们也很无奈,也在多方和卖家进行沟通。
广州的吴女士,看中一套二手房,查验过上家老夫妻的产证后,在中介的催促下,当天支付了5万定金,一周后网签结束支付了30万首付款,第二天去交易中心备案审税时,却被告知房子已被法院冻结,产权有争议。
之后询问上家老太才得知,房屋所有权是他们夫妻不假,但是他们的亲姐妹正在与他们争产权,房屋半年前已遭法院冻结,不得上市交易。但是老太辩解称自己也不知道房子被冻结了。好在老夫妻是老知识分子,通情达理,3个月后官司打完,现金补偿了姐妹,房子判给老夫妻所有,吴女士的买房合同才得以继续履行。
如果错过了拆迁前的确权登记,不少买家会选择与业主签订协议,先付款,等业主办理房产证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就是在等待过户的过程中,买家可能不知不觉就失去了这套房产。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民事纠纷显示,南山某旧改村民郑某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了两个买家,并将房产先交给了后一位买家使用,导致前一位买家交了钱却无法得到房产,后一位买家也无法顺利办理房产证。
对于这样两位,甚至多位买家都有理有据的情况,谁才能获得房产?
律师表示,“优先权顺序依次为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预告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占有>递件>网签>付款>成立在先的履行顺序,否定恶意抢先登记的优先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房产已经被占有,前一位买家虽然“先到”,却未必能“先得”。而且,即使申请违约赔偿,如果业主没钱赔偿,恐怕也要面临“房财两空”的境地。
还有一种情况就更加恶劣,业主卖房之后又将该房产恶意抵押,买家可能要陷入更漫长的诉讼过程中。
所以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确定房主身份、明确双方责任、表明过户时间和交接时间,谨慎小心擦亮眼睛,相信一定能跳过层层陷阱和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