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0:01:01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日儿童节,重庆客货相撞1死5伤。据报道,6月1日7时21分,在重庆壁山区一公交车站旁,一辆货车与小车相撞后冲上人行横道碾压路人,致1人死亡,5人受伤。
随后,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公布。从监控画面看,货车速度很快,当转弯的小车停下来的时候,货车已经刹不住了,驾驶员没有选择撞上转弯车辆,而是急打方向盘,导致冲入人行道多人被撞。事故现场多人倒地,车底有人员被困。重庆璧山区应急管理局称,事故致1死5伤,原因还在调查中。目前官方尚没有通报事故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
一、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预测
1、懂得基本交通规则的人都知道转弯应当让直行,即在十字路口、T字型路口遇到会车时,一般规则是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如果因为没有遵守该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转弯车辆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一般原则之外的情况主要是指以下情况,直行车辆的车头碰撞到转弯车辆的车尾。这种情况,直行车辆可能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因为转弯车辆已经先行完成了转弯,并没有直接影响到直行车辆的通行,直行车辆在注意车速的情况下可以安全通行。
3、本案中情况特殊,转弯小轿车与轻型货车的碰撞过程中存在小货车急打方向盘的行为,该行为也是导致后续1人死亡5人受伤的主要原因。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小客车的右前车灯位置与货车左后车轮上方的位置发生碰撞,碰撞当时货车已经偏离正常的行车道,客车正挡住行车道。同时可以看出货车的车速明显过快。随后,货车冲入人行道导致行人伤亡。
(1)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货车没有超速没有急打方向而是直接与客车碰撞,则客车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本案的情况无法设想。仅客货车两车之间的责任划分,无论交警如何认定,货车过十字路口未减速、超速的行为肯定是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
客车、货车之间的责任需以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客车、货车与行人之间的责任认定
很显然,行人无责任,客车、货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法律分析
1、民事赔偿
本次事故不管客货车之间的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对于伤亡的行人而言均有权基于侵权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1170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175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受伤的行人作为无责方,有权依法主张赔偿。最终赔偿在客货车之间如何进行分配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确定。
2、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罪地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只要交警部门认定小货车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就需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仍需赔偿。
本次事故中,小客车应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车祸猛于虎,一时疏忽大意将铸成大错。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务必做到安全第一,世上没有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