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2:59:57来源:法律常识
“ 最近接受两起案件的咨询和委托,都是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没有请律师辩护,导致案件陷入被动”。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即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并不代表刑事案件的终结。
在实务中,有三种情形强制措施可由羁押状态变更为取保候审,一种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继续羁押有可能严重侵犯人权,于是取保候审;第二种是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羁押并不影响办案机关侦办案件,于是取保候审;第三种是法律规定案件本身就不能适用逮捕措施,如危险驾驶罪案件,办案机关只能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第一种情形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取保候审:
一、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需要警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搜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特别是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公安会基于被害人的压力继续开展侦查工作,而一旦有新证据,公安机关仍有可能会把案件呈送给检察院审查批捕,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跟进和关注案件的进展。如果没有被害人、案情又相对简单,证据已基本搜集完毕且嫌疑人确实没有实施涉案行为,则可以耐心等待取保候审一年期届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种情况下没有太大必要新聘请律师,如果本身就已聘请律师,则可以随时法律咨询,并让律师积极跟公安沟通早日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二、如果案件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一审阶段,则需要律师继续辩护,督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刑事案件。
大部分人是基于第二种情形,即没有社会危险性而被办案机关取保候审,这种案件通常案情不是很严重,比如故意伤害罪、破坏财物罪等案件,又如公司员工因公司犯罪受到牵连的案件。也正是因为“事情不是很大”,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就以为没什么事了,所以不重视案件的辩护,以致错过黄金辩护时期。
【有位当事人因酒后砸坏他人门窗,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后取得被害人谅解、公安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时公安告诉他:“你的案件没多大事,也就是走个流程”。取保后他正常工作生活,直到有天接到法院的电话,他才知道原来他的案件要被判刑。】
【还有位当事人因妨害公务罪被拘留,后公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阶段,律师帮他争取到了缓刑的量刑建议,于是他便不再委托律师出庭辩护。在开庭时,法官当庭建议检察院变更量刑建议为实刑,还没等当事人反应过来,法官当庭宣判,当场收押。当事人打算通过上诉降低量刑,然而二审流程太长,已无意义。】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虽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但却因为不懂法律规则、没有风险意识而导致案件陷入被动境地。
在公安侦查阶段基于没有社会危险性而被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会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没有律师辩护,案件大概率会继续起诉到法院判刑(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会判缓刑),之后社区矫正,嫌疑人/被告人自始至终处于“自由”状态,案件看起来确实只是“走个流程”,对生活不会造成实质的影响。
然而我们要知道,尽管人看起来一直“自由”,但只要被法院判刑,那么犯罪记录就会跟随一辈子,甚至影响子女在从政、从教方面的就业,潜在负面影响非常大。而如果案件尽早请律师辩护,其实有很大空间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不起诉,无须到法院判刑。
在上述第二个案例中,虽然检察院作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法官可以基于独立审判权不采纳检察院的建议,对当事人判处实刑。如果案件继续由专业律师辩护,则律师可以在开庭之前提早与法官沟通辩护意见,让法官提前认可检察院的缓刑建议,不至于当庭宣判实刑。
由此可见,事情不大,但利益很大,辩护空间也很大,聪明的当事人一定不会满足于暂时性的自由,而是请专业律师辩护,争取不起诉或判缓刑,彻底化解刑事风险。
第三种情形是法律规定案件本身就不能适用逮捕措施,如危险驾驶罪案件,办案机关只能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其实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会比较重视解决问题,因为公安一般会告知当事人接下来案件会移送到检察院和法院处理。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确实酒驾理亏,会更倾向于“找关系”消化案件。
【有位当事人“找关系”疏通案件,中间人告知检察官已同意不起诉,就在当事人以为案件没什么事的时候,检察官打电话让他去做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拘役一个月,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当事人也搞不清楚,只是懊悔他一直希望的无犯罪记录无望了。】
随着这几年醉驾案件的高发,公检法已有一套成熟的案件处理规则,比如无特殊情况下,酒精含量200mg/100ml以下可以争取不起诉,对于可起诉可不起诉的情形,当事人更是需要请律师争取不起诉,因为不争取,很有可能就走流程起诉了。而如果是严重情形或酒精含量过高,又希望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需要专业律师从证据入手,挖掘辩护点。
所以,取保候审只能理解为刑事案件有好的开始,但要有好的结局,则需要当事人有足够的重视,及时请专业律师介入。
又有人说,是否请律师辩护就一定有好的结局?也有可能请律师跟没请律师的效果一样啊。这个问题就好比看医生,或许有的病不看医生也能痊愈,但看医生总比不看医生有底气,最重要的是,你所自信的“能自愈”有可能导致病情严重,耽误治疗,这个时候再去看医生,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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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思瑶律师,主攻刑事辩护,盈科全国2020年“十佳青年刑辩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具有全省或全国影响力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获无罪或轻判辩护效果,欢迎关注公众号“法夫人与律先生”阅读作者更多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