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财产继承权找律师,民法典 放弃继承反悔

时间:2023-01-07 01:05:18来源:法律常识

《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审查

《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审查

司法实践中,关于认定继父母子女关系、确定特定遗产范围等尚存在适法不统一的情形。

案例二:涉及继承人单方放弃继承后反悔的审查

巫某与邓某婚内育有巫甲等子女。沈某与巫甲系夫妻,两人亦育有两位子女。巫20106月去世,未留有遗嘱。20178月,巫某与邓某以公证方式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表示自愿、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巫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后巫某、邓某称受骗签署相关材料,放弃继承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遂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巫的遗产。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审查

在继承开始之后至遗产分割之前,如部分继承人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自愿、无条件地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的权利义务,视为从继承开始就与该放弃继承权人无关。因放弃继承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除继承人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外,放弃行为自意思表示作出时生效,故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一般不应准许。然而,司法实践中以下例外情形应予以特别考量:(1)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人反悔的;(2)放弃的意思表示存在欺诈或胁迫的;(3)放弃的意思表示存在错误认识的;(4)放弃的结果影响家庭伦理的。

如案例二中,巫某和邓某出具的声明书名称为“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具体内容的文义表述清晰明确,并不存在隐瞒或者欺诈的情形,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依法成立并有效。巫某和邓某出具声明书时,两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即生效。巫甲的配偶沈某对巫甲获得财产的贡献度更大,巫某和邓某放弃继承遗产是祖父祖母将儿子的遗产留给孙子孙女,符合传统习俗和日常经验法则,难以判定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故法院对二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审查》为方燕律师收集的文章,上海离婚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方燕律师自2002年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领域,至今已有20年。方燕律师在查找第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方燕律师。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打官司 债权人 公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合同 刑事案件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拆迁人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期限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