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要找律师嘛,律师办理仲裁案件流程

时间:2023-01-07 08:26:32来源:法律常识

via:牧心

只做商事诉讼仲裁,所以只说商事诉讼仲裁的情况。

律师办理商事诉讼仲裁流程

第一步,搞清楚客户想要什么。

我们商事律师,常说的一句话是要服务于客户的商业目的。比如我现在在做的一个案子,客户的目的是拿到债务人质押的股权,而非收回本金利息,如果我帮客户收回了本金和利息,客户可能反而很抓狂。再比如,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打得不亦乐乎,他们真的是为了单纯讨个公道吗?

知道客户想要什么了,大体的思路也就有了。如果客户是原告(仲裁申请人),大体的诉讼请求(仲裁请求)也能初步确定下来(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如果是被告(仲裁被申请人),大体的答辩思路也有了。

第二步,抓案件关键点

通过上述第一步,如果客户是原告(仲裁申请人),那么就应该按照初步确定的诉讼请求(仲裁请求)确定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权利性质、法律条文、法律事实);如果客户是被告(仲裁被申请人),那么就应该按照对方的诉讼请求(仲裁请求)确定抗辩权基础(权利消灭抗辩、履行抗辩、时效抗辩、否认等)。

需要说明的是,理论上法律推理是一个三段论正向推理的过程,但实际运用中可能是一个倒推的过程。如一个正向的三段论推理过程,法律规定(欠债还钱)是大前提,法律事实(张三欠债)是小前提,从而可以做出张三应还钱的判决结果。但实操中,首先要确定张三的债权人是否想要张三还钱,如果是,拿出张三欠钱的证据,再找出关于欠债还钱的法律规定,得出张三应还钱的判决。

因此,围绕着诉讼请求(仲裁请求),可以确定案件法律上的关键点和事实上的关键点,也就是做出判决所需的大小前提。抓住这些关键点,就可以在一团乱麻中理出头绪。对原告(仲裁申请人)来说,要做的就是从证据和法律上完善自己的大小前提;对被告(仲裁被申请人)来说,就是想办法证明或推理对方的大前提和(或)小前提不具备,无法得出对方想要的判决结果。

如果上述关键点不具备,那就要相应调整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或答辩思路。

第三步,给法官(仲裁员)一个出路

“给法官一个出路”,是我一个原来在方达的朋友说的,我非常认同。一个案子怎么处理,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客户,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律师,但说到底还是取决于裁判者。所以我们办案,要顺着裁判者的思路,把裁判者引导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不少当事人和律师沉湎于自己的世界里,最终把本应居中裁判的法官和仲裁员推到了己方的对立面,着实可悲。

那么如何给裁判者出路呢?

(1)在案件本身上,理想的情况是既要给裁判者“铺路”,也要给裁判者“架桥”。所谓铺路,就是你要按照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把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捋顺了;所谓架桥,就是在案件的关键点(通常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上给裁判者解决方案。这样可以确保裁判者给了你想要的结果,他(她)在法律上是正确的,避免才裁判者造成日后的麻烦。关于这点,可以参考我的专栏文章,或许会有所启发从案例看法官和仲裁员的裁判思维(一) - 识君瞰法 - 知乎专栏。

(2)对于裁判者个人,还要照顾裁判者的利益。这里并不是说要给裁判者输送不正当利益,主要是说不能损害裁判者的利益。中国的法院对法官有调解率的要求,是因为有社会稳定的考虑,对法官而言一定程度上是要求法官政治正确,要求法官考虑判决的社会效应。所以如果你要迫使一个体制内的人做出一个违反政策、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判决是不现实的。想想为什么有死磕律师,没有死磕法官呢?

在我从事的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双方当事人大多数情况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也就是裁判者的判决(裁决)往往是可左可右的,这个时候更应当注意给裁判者出路。例如,“恢复原状”这种诉讼请求(仲裁请求),在我此前处理的一个涉外的仲裁案件中,仲裁庭大概是考虑到恢复原状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冲击,没有支持恢复原状的仲裁请求,现在我在做的一个最高院二审案件中,我就组织证据着重强调了恢复原状不会对企业、相关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并能实现良好的法律示范效应(这看似与案件关系不大,但正是给裁判者出路的考虑)。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打官司 债权人 公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合同 刑事案件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拆迁人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期限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