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8:49:45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在检察机关的适用,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2020年3月20日上午,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本院副检察长董美厚主持,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值班律师参加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阐述;拟不起诉人杨某某认罪认罚,表达了因自己的盲目无知及侥幸心理种植罂粟的悔意,表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以自己为戒,向亲人、身边人宣传好毒品原植物禁种工作。各听证参加人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拟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表示支持。会后,人大代表、辩护律师等人员表示此次拟不起诉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权在阳光下的运行,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既是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又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是法治教育与宣传的过程。这是对洱源县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的一次检验,一次促进,一次鞭策,将为县检察院今后的执法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