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4:37:42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我们栏目报道了一篇关于绍兴阳光城檀悦推荐购房者通过办理银行“假流水”的方式进行按揭贷款的新闻:市民罗女士向我们反映说自己在绍兴阳光城檀悦买了一套房,但按揭办不下来,绍兴阳光城檀悦的置业顾问就推荐她通过办理银行“假流水”的方式将按揭办下来。
事情发展至此
后续该如何处理呢?
记者随后采访了律师
和各个相关部门
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
先看看律师怎么说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门生意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记者以“代办银行流水”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这类信息还是比较多的,不少中介都自称能办理工资打卡流水,记者以需要咨询房贷业务为由联系了其中几名号称可以代办银行流水的中介,中介表示,代办银行流水非常简单,无需提供其他资料,只要让记者提供一份真实的银行流水,他们就可以根据这份流水上的信息来制作假流水了。至于流水金额,中介表示,他们可以将记者银行流水上的工资额度提高两倍,这样就能顺利从银行获得所需贷款。
中介表示,半年流水只需650块钱就能做出来,并且支持分期付款。这些代办假流水的中介还向记者保证,只要不是在出流水的银行贷款,其他银行都可以使用这些流水办理贷款,他们做这种生意已经是轻车熟路,绝对不会被查到。
那么普通市民通过找人制作假银行流水办理贷款,真如这些中介所说的毫无风险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丁汀表示,办理假银行流水属于违法行为。
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丁汀:“这个中介人来讲,他明显是违法行为,因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个涉及到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文件、公章、印章的行为,轻者可以拘留,如果重则可以入刑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公安的一个管辖范围。”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制作假公章来进行造假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还表示,购房者如果明知是假银行流水,依然使用假银行流水办理贷款的,也有可能触犯刑法。当然如果贷款人用假的银行流水获得了贷款,银行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作为贷款发放机构,银行完全有能力,也应该对贷款人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真伪辨别。
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丁汀:“作为你银行放款专业机构,你对他提供的材料要进行各方面的审查,对于虚假的这种材料都没有审核出来,我们认为你是在风险控制或者是审核不严,你这个内部或者银监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个问题该如何监管呢?
那么既然代办银行流水以及用假流水获得贷款均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房产销售唆使客户去制作假流水,以及社会上那么多中介在从事代办假流水业务的行为该有哪个部门来监管和处罚呢?我们接着来看报道。
记者首先找到了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房地产管理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但要调查这个事情,仅靠他们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一起介入调查,根据最终的调查结果,或者有关部门的处罚结果,他们才能对涉事房产公司做出处理。
记者又将情况反映给了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房产销售唆使客户找人去制作假银行流水的事情,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 绍兴市银保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受理这个事情,也不接受采访,如果要投诉咨询,需要通过12378服务热线。
记者找了一圈部门,这些部门都表示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监管职能。 最后记者只好联系了阳光城集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派人调查了解此事。
编
后
制作和代办假银行流水,这是一个谁都知道不能做的事情,现在却已然成了公开的生意,房产销售唆使客户通过这种手段贷款买房,一些不法中介以此牟利,不少楼盘据此扩大了销量,而相关银行也靠这个提升了贷款业绩,这似乎是一场多方共赢的游戏,但其中所日积月累的金融风险又该谁来承担呢?这么多政府职能部门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愿去管?希望这一违法现象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采取行动,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
来源:直播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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