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4:48:1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梁璐璐律师受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邀请,就观众周先生遇到的“网上情缘,害我负债累累”话题作出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普法宣传,节目在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该节目一经播出,梁璐璐律师的专业解答和敬业精神广受观众好评。
中征律所成立15周年以来,一直都非常重视法律公益事业的参与和实践,同时也要求每一位中征律师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长久以来,中征律师通过新闻媒体及视频等方式不断践行普法宣传,帮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
今年44岁的周先生,是一名汽车维修工,去年三月,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周先生认识了一位女网友。奔着组建家庭为目的的周先生,对这段感情格外珍惜。可令周先生没想到的是,在之后的相处中,女友多次张口以投资失利、补交社保等理由向他索要钱财。
一年间,周先生陆续给女友转账上百次,共计二十余万元。周先生多年积蓄早已掏空,而且还背上了欠款,万般无奈的他向女友说了实话。周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友不仅不接电话还把自己拉黑了。周先生希望女方能将自己付出的钱款退还回来。周先生的诉求合法吗?他能要回这些大额的转账吗?让我们看看梁璐璐律师如何解答。
在节目中,梁璐璐律师帮周先生在恋爱过程中的笔笔转账进行逐一分析,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帮他维护自己的权益。
梁璐璐律师提到,恋爱期间,特殊节日或表示爱情的小额转账属于赠与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一旦接受,赠与便不能撤销,因此,在周先生的转账中,含有“520”“1314”等特殊意义的转账,无法主张要回,但大额转账有所不同。
如果根据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等,均可以证明双方是为了结婚为目的的交往,这些大额转账则属于附条件赠与,也就是俗称的彩礼。双方一旦分手,无法实现结婚目的,这部分钱款周先生可以主张对方退还。
梁璐璐律师提醒周先生,如果想主张女方退还大额钱款,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意愿,而且女方认可转账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否则,很难认定周先生转给女方的钱款属于彩礼。
周先生为了满足女友的要求,自己向朋友借款甚至申请了网贷,梁璐璐律师指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周先生借钱给女方转账,如果女方不知情,她可以拒绝替周先生还债,欠款应由周先生独自偿还。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周先生和女方的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就应该和周先生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梁璐璐律师建议广大朋友们,在恋爱中,如果进行大额的支出和转账,则需要在转账时一定记得备注信息或者在聊天内容中,提及具体的转账用途以及金额,防止出现此类纠纷。
出镜嘉宾梁璐璐律师简介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志愿律师、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嘉宾律师、凤凰视频《法律大讲堂》嘉宾律师。
执业以来秉持“捍卫法律、匡扶正义“的职业使命砥砺前行,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咨询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深耕行政诉讼领域,承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百余件,足迹遍布全国,在集体诉讼以及厂房拆迁领域积累了大量丰富实务经验,为个人及企业团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广受好评和赞誉。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节目简介
《律师帮帮忙》是北京电视台的一档法律咨询服务节目,栏目致力于切实帮助老百姓解决发生在身边的各种法律问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自栏目开播以来,已为老百姓解决了大量法律咨询,具有很高收视率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