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22:17:16来源:法律常识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按照第八届天津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津律协发〔2020〕6 号)中的要求,对首次领取《律师执业证》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职和兼职律师,实行个人会费免缴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包含35周岁),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首次且在津申请执业的专职和兼职律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24个月内免缴个人会费,第25个月至年度考核开始期间的会费按月计算,在年度考核时与下一年度会费一并缴纳。(以上政策不适用于已享受其它会费减免政策的律师,本政策实施对象为发证日期在2020年6月29日以后(含6月29日)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专、兼律师。)
二、符合条件的律师需在《律师执业证》颁发日期次月开始24个月内申请会费减免。
三、享受此政策的律师须与市律师协会签订《在津执业协议》,并承诺在津执业满5年。未满5年停止执业或转外省市执业的,需补缴全部已免缴的会费。
四、申请会费减免的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首次执业律师会费减免申请表》、《在津执业协议》(见附件),内容需律所同意并盖章;
2、请登陆天津律师协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联系人:会员部 金丽
联系电话:58951988-8053
1、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天津市首次执业律师会费减免申请表
3、在津执业协议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