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故意伤害罪请辩护律师哪家好,“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已认罪认罚的简易刑事案件辩护词

时间:2022-09-29 15:25:10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简介:这是一起已经作了认罪认罚的简易刑事案件,人已经取保候审,开庭前我的当事人通过朋友找到我,我告知当事人:这个案件律师作用有限,基本上都会判缓刑,可以不请律师。当事人心里不觉得踏实,为了安全起见,最终还是委托我参加庭审辩护。

没想到的是,这个案件可能是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时间短的的原因(拘役),法庭当庭要判实刑,后来听完我的辩护和庭审交流以后,对法官有所触动,改为择日宣判。

为此提醒下我自己和有缘看到此文的朋友,哪怕案件再简单,有条件请律师尽量请律师,律师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好心帮对方省钱,免得好心干坏事。

王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受王某及其亲属的委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我多次会见过王某,查阅了她的相关案卷,辩护人对王某自动投案、认罪认罚表示赞赏,也感激公诉人前期对本案的重视,并能耐心的听取辩护人意见。

由于本案已经作了认罪认罚,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均不作更多的评价,作为辩护人我常在想,当事人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律师在她的眼中能帮到她什么?同样,法庭上的律师在法官眼中又是什么?尤其已经认罪认罚下的简易刑事案件,辩护人在这类案件能起什么样的价值。

想起王阳明的一句话“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我想一个案件通过司法审判要判一个人有罪或无罪都是很容易的事,而一个案件要让受审的人心服口服,确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其辩护人作为受审中的被告人最信任的法律人,无疑在“破心中贼”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想对王某说的是,在你们这个案件上,检察机关基本上体现了刑法意义上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惩罚上,羁押一个多月,教育上,给你做了取保候审,这个结果可以说对你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国家有了好的政策,因为你碰上好的检察官等综合性因素的结果。

从你的案卷来看,虽然犯罪轻微且有自首情节,但你的所作所为客观上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理应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我是非常赞同你的认罪认罚,并希望你的认罪认罚是发自内心的悔罪,而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关于你希望律师能争取到缓刑的问题,我想说的是结果由法庭定,律师则向法庭报告你的从轻或减轻情节,比如这个案件本身就是很轻微的刑事案件,还有你符合自首的条件,这些其实不需要律师的提醒对于法官也是一目了然的事。

这个案件可能真正需要提醒的法庭的是,在主观方面王某主观恶性微小,甚至很难去判断王某是否有主观故意犯罪的动机,这个案件认定王某主观故意的证据主要来自几次笔录,比如办案机关问:你刷单的收入认为符合常理吗?你是否看到过各种宣传打击网络犯罪的宣传等这些边缘性的问话。王某在办案机关“专业”的问话面前,其回答自然会很容易就成为一份有罪的言词证据。

但当我们用常识思维去判断王某行为时,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知道行为不符合常理,但意识不到自己的所为涉嫌的是犯罪,只是认为一般违规行为更符合常理。道理很简单,相互介绍的几个人都是沾亲带故,且使用的是自己母亲,丈夫的相关银行卡作为涉案工具,谁会傻到把自己的母亲、丈夫也搭进来呢?这不符合常理。

我想表达是,王某虽有主观犯罪的故意,但是犯罪故意轻微,这也是她从轻或减轻的一个重要点。

另外,王某等人都是被一个从未见面的“冠希哥”当成了犯罪工具,而这个人却至今仍逍遥法外,因此,辩护人认为这也是理应给王某酌定从轻的一个理由,这样才能让人信服。

庭前我曾与助理沟通过,愿意庭后退回违法所得,刚才庭审中也与公诉人核实过,这部分内容属于这是认罪认罚后的后行为,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讲,量刑应当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再进行酌定从轻处罚。

辩护人:丁广洲

2021年9月28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