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7:54:09来源:法律常识
当今是市场经济时代,是法制建设日益健全的时代。有了纠纷不会依法处理,不会打官司,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肯定不行。
作为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案件必须属于自诉范围;
二是属于该法院管辖;
三是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是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当然,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是因为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因为这些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1)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作为自诉案件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注意以下要点:
(1)起诉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2)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即符合该罪的4个构成要件的要求;
(3)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
(4)由于自诉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因此,起诉时不需向人民法院交诉讼费。
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一些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比如遗弃罪、虐待罪等。法院受理后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可以展开调解,或者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原告也可以撤销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些方式都不采用的,法院按照程序展开审理判决。
总之,应对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事务的处理也是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