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1:42:44来源:法律常识
“这么多坟地搁在路边,谁看了不害怕啊?”
“谁敢动我家祖坟,我们家跟谁没完!”
今年3月,在秀山清溪场镇永进村村民杨某和太平村村民吴某,发生了一起邻里矛盾,差点酿成数十人的斗殴事件,所幸“乡贤评理堂”的调解员及时介入,让矛盾得以化解。
据了解,“乡贤评理堂”是我市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中推出的一项具体举措。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我市通过实施培育懂法明法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农村“法律明白人”提升居民法治素养,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运用法治方式为我市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力量。
培育懂法明法基层调解员 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
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乡贤评理堂”,就是由一批农村优秀基层干部、老党员、乡村教师、致富带头人等建立起来的评理的地方,老百姓之间产生了矛盾纠纷,可以到“乡贤评理堂”来述说,由“乡贤”们根据法律法规来评评理、讲讲法,从而化解矛盾纠纷。
秀山永进村杨某和太平村吴某发生的矛盾纠纷,就是通过“乡贤评理堂”成功化解的。
前段时间,由于清溪场镇修建快速通道工程将杨某家部分田土征收,原土地上的25座老坟面临迁移。
杨某自家剩余田土再也没有能容纳所有老坟的面积,只能零散地迁移到各块大小不一的土地里,其中有不少老坟就迁移到吴某家旁边。由于这些坟地紧挨着村级入户便道,周围有几十户居民每天进出,吴某与附近居民便对此产生了强烈的反感,认为在人群如此密集的居住地突然迁入这么多坟影响太大,尤其是清晨和晚上附近的妇女、小孩进出的时候会感到特别害怕。
而杨某则认为,在自家土地上迁移老坟是自家的事,并且按当地风俗,别人动自家祖坟是大忌,因此杨某扬言说,谁要是敢动他们家祖坟,他们家几十口人都不会善罢甘休。
调解员了解到事情始末后,一边分别做双方工作,以缓解对立情绪,一边寻找解决办法。最终找到另一太平村村民陈某,同意将自家一处林地转让给杨某一家安置祖坟,最终才让该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由农村坟地引发的纠纷,因为其特殊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与社会公序良俗、民族习俗的矛盾冲突中,这就需要调解员熟悉掌握当事人生活居住地的村情村况、民约习俗,从相邻相亲入手,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这起调解,就体现出了“乡贤评理堂”的作用。
除“乡贤评理堂”外,我市还积极推广“老马工作法”,培育了一大批热爱调解、精通业务、熟悉法律法规的“老马”式人民调解员,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中。我市还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着力打造了具有线上咨询、线下调解等功能的“巴渝和事佬”智能化平台,月均点击量突破2万余人次,日均受理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在线调处纠纷2.8万余件。这3项举措从不同角度,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贡献了力量。
此外,我市还建设交通运输、金融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39个、基层调解组织11888个,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5万件以上。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懂法、守法的人越多,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就越少。”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也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一环。
为此,我市一方面在82个矛盾纠纷多、治理任务重的社区,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专项行动,推进社区居民法治素养提升,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另一方面,我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成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等阵地500余个,实现村社区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全覆盖,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3.3万余名,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村民朱家龙,就是“法律明白人”之一。今年50岁的他,就曾吃过不懂法的亏。
20多年前,朱家龙与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却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手里没有留有任何证据材料,被对方骗光了所有积蓄。
不过他并没有服输,而是回到老家承包土地干了起来,还被村民们推选为社长。
“因为不懂法,我们村也吃过亏。”朱家龙说,曾经村里引进过一个项目,当时项目负责人承诺村民以220元/亩的价格租用土地,租期30年,若是土地3年内不开发,便自动归还村民。
但当时的会议记录却并没有将部分口头协议写进去,而且在合同上写成了租期50年,并且“出租”也改写成了“转让”,更未提及3年不开发自动归还土地的事情。因此土地无人经营一直撂荒,村里多次通过多种途径都无法将土地收回。
“这是一个代价极高的经验教训!”朱家龙说,通过这件事,不止是他,全村上下都明白了法治的重要性!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朱家龙一直致力于学法普法,近年来金花村通过院坝会、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上门入户宣传、调处矛盾纠纷中普法等方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如今,金花村遍地是产业,所涉项目10余个,流转土地9000余亩,却再也没有因不懂法产生问题,该村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全村上下形成了民主决策,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 确保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其实很多群众不是不愿意用法,而是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则推出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力量下沉的举措。
一方面,通过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了日均4千人次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制,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群众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法律服务。
同时,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力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今年2月,市民熊某就通过法律援助,拿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
熊某曾任职于我市一家科技公司,但该公司突然关门撤出了我市,熊某的工资也没了着落,他随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因证据不足被仲裁委驳回了请求。
因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的局限,今年1月底,熊某向两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重庆禾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梅具体承办。
在法庭上,张远梅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理有据地陈述了代理意见,并最终赢得了此次官司。今年2月,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熊某拖欠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熊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基层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打出依法治理“组合拳”,不断提升了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