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1:43:2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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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苏昂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导读:房屋拆迁补偿每平方米1000多元,周边的房屋价格却突破了5000元!如此不合理的补偿数额显然是计算标准错误导致的。本文,看在明律师黄晓丽如何在案件代理中抓准涉案项目将国有土地上房屋按集体土地房屋标准征收补偿的巨大法律漏洞,通过全方位提起程序助力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补偿!
委托人张先生是河南省漯河市某区某村人,其有两处房屋,一处位于集体土地上,是自家的宅基地,一共修建四层,一层为超市,二层和三层出租用于经营,四层自己居住;另一处为购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修建了三层。委托人张先生一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是在村里也是小有名气,在此经营和居住一家人其乐融融,非常幸福。俗话总说,幸福是短暂的,张先生一家就立即感受到了。2014年开始,张先生所在的区县及他所在的村开始大规模的拆迁活动,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却因为政府的违法拆迁导致张先生开始长达4年的维权之路。
很快张先生就收到了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但是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村民如不要安置房每平方米补偿款1230元,想多要超出补偿安置面积的部分每平方米5000元。”自己的房子难道每平米只有1000多元的补偿吗?但是周围的房屋却已经将近5000了。同时,区政府要求各单位对该村近2000户的拆迁工作在一百天内完成。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百天很快过去了,由于严重不合理合法的补偿,该村的老门老户没拆几户,村民要求公开房屋征收手续也遭到了拒绝。村民们意识到了这次房屋征收是补偿不民主、程序不合法、补偿结果不公开。
但是拆迁的工作并没有因此而有所停滞,反而愈加疯狂起来。2016年4月开始,该村以修建安置房为理由,实施了大规模的强拆,包括张先生在内村里大部分的房屋遭到了强拆。张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网上寻寻觅觅,他找到了在明律师事务所,同时他又看到了黄晓丽律师在河南的许多胜诉案例。一些本来没有希望的案子最后总是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使得委托人能够拿到自己的补偿费用。于是张先生来到了在明律师事务所,找到了黄律师,告诉了黄律师他自己遭遇,以及案件全部发展情况。黄晓丽律师听完后,意识到了张先生的案件十分紧急,她想到了对策,同时安慰他宽心,告诉他委托后可以立即开展工作。
首先,黄晓丽律师已经拿到了张先生的全部案卷材料,仅张先生一户,就不仅有集体土地,还存在有国有土地。那么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土地怎么能用一套程序就完成征收呢?显然是违法的。于是黄律师采取的第一步就是收集征收方的违法证据。委托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向市发改委、市政府、省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当然,既然是两种不同的程序,也要按照两种程序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果不其然,黄律师得到的答复只有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其余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及申报材料均不存在。作为一个土地征收并有建设项目确实存在的工程,却没有相应的手续,这明显是严重违法行为。
在取得了一定的证据后,黄律师立刻对张先生被强拆的房屋启动相应的程序。当然这个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毕竟张先生的房屋已经是2016年4月被强拆的,委托时已经超过了一年。而且张先生在对方强拆的时候并没有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及时取证。黄律师立即启动了查处程序,向当地公安局申请查处,要求对违法拆除委托人的房屋进行立案调查,明确政府是此次拆迁行为的主体。此种情况下,一般公安局很难做出相关的认定,但是黄律师并不急于一时,因为要求公安局查处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在于将强拆的起诉期限追回来。从公安机关作出的认定之日起来计算起诉期限。再起诉违法强拆的行为。60天的法定期限很快就到了,公安局并未对张先生房屋遭强拆一事进行查处,也未对张先生进行答复,黄律师果断起诉公安局不作为,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面对起诉,违法强拆机关已经按捺不住了。在立案后不断致电张先生,希望能够撤诉,并提出可以给张先生合理的补偿。黄律师作为“久经沙场”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明白这个诉讼可以给对方很大的压力,并且能够很好的搭建谈判平台,故律师坚持开庭。
在诉公安的开庭审理中,黄律师胸有成竹,因为对方违法征收、违法强拆的事实已经十分明确了。委托人的房屋有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利用集体土地程序征收是严重违法的。而且公安机关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理应对违法强拆事实予以立案调查,不作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开庭十分顺利,黄律师在庭上坚定的表现,给了张先生极大的信心。
当然,这仅仅是个开始,在起诉过公安局不作为的案件后,黄律师马上针对张先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启动新的信息公开。因为黄律师知道,对方根本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这些文件是不可能存在的。不管是对方作为还是不作为都需要当机立断的起诉。15个工作日后,区政府并没有按时进行信息公开答复,黄律师立马起诉,要求确认对方信息公开答复不作为违法,并且要求对方当庭出示相关的征收合法程序。该案如期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方根本拿不出征收的合法手续,黄律师步步为营,明确指出此次征收存在重大违法情况!
此次开庭后,征收方马上联系黄律师,表示此次征收确实存在程序不完善的情况,要求和张先生以及在明律师协商调解解决。黄律师明白,这是最好的谈判时机,遂通知了张先生,并取得了张先生的同意。在黄律师的带领下,张先生和拆迁方进行了谈判,谈判相当顺利,双方最终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
黄律师的专业素养得到了张先生的极大认可,他真的由衷感谢和佩服黄律师。如果不是黄律师,自己也许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看到手里新的补偿协议,张先生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他说:最重要的决定就是把自己的案件委托给了黄律师!让他重新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正如美国大法官休尼特所言: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2019年3月1日,张先生带着锦旗来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由衷地感谢这位“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律师”——黄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