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6:34:04来源:法律常识
2月21日,力美健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力美健”)发出公告称,经营了十五年的正佳广场分店将启动撤场,原因为正佳广场收回场地另有他用,该店会员卡可前往广州区其他分店继续使用。但数十位该店会员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们办理的是含游泳的会员卡,附近分店并无游泳池,希望能退款处理。
分店本月结业
力美健官方网站介绍,广州市力美健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2001年,目前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重庆、湛江等城市开设分店,其中广州目前有约二十家分店。
本周三,力美健健身俱乐部微信公众号发文宣布位于正佳广场的分店将结业,原因为:正佳广场整体经营布局不再规划大型健身场所业态,收回场地另有他用;以及天河商圈已存在多家同品牌会所造成的经营资源重叠。决定将正佳会所撤场,并于2022年2月23日结束营业后启动撤场工作。
对于持卡会员,力美健给出的解决方案为:正佳分店专属卡持卡会员剩余会籍可免费提升为广州通用会籍,并补偿六个月(180天)通用会籍期限。办理分店为正佳会所通卡会员亦可补偿六个月(180天)通用会籍期限。私教会员可前往金利来分店(距500米)、嘉逸分店、天娱分店继续进行课程。游泳卡会员可前往力美健广州区含泳池服务的分店继续使用,并额外赠送6个月的游泳服务期。2月24日中午,有会员称已收到专属会员卡自动升级为通用卡的通知。
但数位持有该店游泳卡的会员认为,该方案没有退款选项,并不公平。“我们签的是预付款合同,(力美健)正佳分店无法履行合同内容时,我只想拿回未使用部分。”一位会员说。
力美健正佳分店门口放置的公告。
目前办理了力美健正佳分店游泳卡的会员已建立聊天群,内有200余人,自发登记信息的会员有70多人,他们大多对游泳卡解决方案不满。“我们是冲着游泳池来的,方案给出的地点要么没有泳池,要么远,会员实际无法使用,这个分店的会员很多都是上班就近锻炼。”会员黄小姐介绍。
据会员们了解,距离正佳分店最近含游泳池的分店在琶洲,有会员称无法接受,“如果要下班坐车去10公里外的店游泳,游完还要坐车回天河的家。崩溃!一来一回已经够运动量了。”
有会员称该店员工私下告诉她,力美健正与附近的一家含泳池的悦莱美健身俱乐部协商,后续或可将会籍转至此处。有会员表示并不看好,“因为不是同一家公司,后续权益无法保障。”记者2月24日下午致电广州悦莱美健身有限公司,对方员工称不清楚此事,随后挂断电话。
多位力美健会员称,他们是通过公告才得知正佳分店要结业。“并且未逐个通知会员,在出通告前还在继续卖卡。”黄小姐说。
付小姐告诉记者,她是在今年1月办理的力美健会员卡,支付了15888元,是正佳分店专属的健身和游泳卡,有效期为3年,附赠3个月使用期,下月正式开始使用。付小姐质疑称:撤场不应是临时决定的,为何一个月前仍以赠送时长诱导她开卡?
根据会员付小姐提供的《力美健健身俱乐部会员入会协议》,会员购买会员卡为优惠价,若会员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或转为其他消费形式的,须按会员卡实付价格30%作为手续费,从待退款余额中予以扣除。若会员卡包含了甲方赠送部分,应剔除该赠送月份后在计算待退款金额。
多位会员向记者提及,当初愿意办理3年、5年甚至10年的会员期限均因销售人员向他们介绍力美健已于2019年与正佳广场续签了10年的合同。力美健介绍,续约后正佳分店将成为全国营运成本最高的健身会所之一。
据记者了解,2019年7月1日,力美健健身公司与正佳企业集团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正佳企业集团将7楼某商铺出租给力美健健身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
24日中午,黄小姐称与多位会员一起前往派出所进行报案,但因经济纠纷未受理。随后部分会员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立案。
力美健正佳分店。
24日晚,南都记者来到力美健正佳分店,看到一位顾客正在询问游泳池的使用时间,工作人员回复称截至本月28日游泳池仍可正常使用。
力美健正佳分店会籍总监、“会员事宜处理小组”组长马先生告诉记者,据其了解,正佳准备对业态进行调整后与其公司协商了一段时间,近日决定撤店。马先生介绍,目前会员可选择两种方案:一、选择公告里的方案,微信收到广州通卡更换通知后,拿着身份证于3月20日前到正佳分店前台将卡升级为通用卡;二、将会籍转至距离较近的悦莱美,双方管理层已就此展开协商,但未正式敲定。
问及为何没有退款方案,马先生解释,现正在联系每一位会员了解他们的意向,目前首要工作是服务好愿意调动的会员,有其他诉求的会员会进一步反馈给总部。
马先生称,希望会员们不要着急,3月20日前前台每天都有人处理售后,之后也会安排员工处理相关问题,直到会员全部妥善处理完。
24日上午,记者联系正佳广场工作人员,对方称已将采访诉求转至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广州力美健健身俱乐部正佳分店曾于2019年6月11日张贴告示称,该分店6月30日租赁到期,将停业撤场。随后数十人到现场维权要求退款。当时力美健的协商代表提出解决方案:已办卡但未激活使用的会员考虑作退款处理,但仍未最后确定;已经开始使用的会员卡作升级处理,升级后可到力美健其余任一门店使用。然而,到场的会员们并不接受这一处理方案。
会员唐女士于2019年7月19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力美健健身公司需退还唐女士未消费部分费用,且该公司基于销售策略而额外赠送了5个月属于一种承诺行为,应合计计算。
今年2月17日,深圳市东承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力美健健身俱乐部华联大厦店)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被深圳市消委会公开点名谴责,称多名消费者投诉,在购买健身服务后,涉事公司不能继续提供服务,但消费者提出退还剩余课程费用的合理诉求被拒。深圳市消委会发现,涉事公司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且无法退费。
深圳市消委会认为,预付款消费的特点是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付款行为与消费行为时间间隔较长,该消费方式使经营者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消费者承担了预付款无法消费时不能退回的风险。在预付式消费合同法律关系中,消费者在信息上、专业知识上、经济地位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经营者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经营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损失填平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采写:南都记者 黎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