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0:08:50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人民法院关心的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展示好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洛阳中院推出「为群众办实事」专栏,讲述为社会谋公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洛阳法院创新案例,激励全市法院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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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
——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一场交通事故,省去了法院审理程序,免去了群众诉累,还成功为两名受伤群众解决了医疗费垫付问题,第一时间帮助两名受困群众拿到医疗垫付款,到底咋回事?一起来看看!
2022年6月,李某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车的叶某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和乘坐者吴某均受重伤,交警部门协调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垫付,交强险垫付后仍拖欠医疗费20万元。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不补齐医疗费,下一步治疗可能出现问题。叶某、吴某家属无奈,向公安机关求助,请求解决后续拖欠医疗费。公安机关多次与李某车辆承保的商业险公司沟通,要求其在商业险内先行垫付20万元医疗费,但商业险公司要求双方必须同意扣除20%非医保用药才能同意垫付,各方僵持不下。
在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的帮助下,公安机关与委托律师迅速与法院取得联系。因案件情况紧急,承办法官立即组织调解律师与受害人家属见面,了解情况,联系保险公司与理赔人员协商,要求按照《关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案件诉前、诉中赔偿标准应一致。
经过承办法官、办案民警、律师多方协调后,第二天上午9点,保险方按照诉前调解程序完成垫付手续,20万垫付款已履行到位,一起重伤事故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圆满化解。
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
——便民利民,真正方便群众
如何高效便捷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伊川县法院坚持创新思维,创立了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由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将交通事故案件处置的立案、移送、审判三阶段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前”、“中”、“后”一体推进,有效贯通,变以往“你送我办”“你移我转”的单向协调关系为“你送我办、办中沟通、办后验效”的双向协调关系,交通事故案件“案结事了”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具体有以下便民举措:
1
解纷站点便民。为有效落实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在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县法院、县司法局、洛阳仁大医院等4个地点设立专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室,方便群众就近选择调解室解决问题;
2
服务方式暖心。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律师帮助受害人计算相关赔偿标准、整理材料、调解案件不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打官司不收费、更便捷;
3
运行机制科学。法院、县公安局的调解室为轮班制,由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官、警官“坐阵”,配备一名值班律师;县司法局、洛阳仁大医院的调解室为候选调解室,为跟进案件的律师提供调解地点,负责案件调解的律师不得将案件放在自己律所或指定调解室以外地点进行调解案件,案件处理全程登记记录,做到24小时全天候接待、全过程留痕、全周期闭环管理。
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
——成效显著!
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处理机制建立以来,效果也同样明显。
1.群众诉讼成本明显降低
通过诉前调解结案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后,不仅免交诉讼费,获赔周期比以往涉诉案件平均减少30天,并且通过法院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受害人计算赔偿数额,对当事人释明赔偿标准及相关依据,使案件当事人利益均得到保障。
如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律师免费提供代理服务;如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代理律师代理,受理费不得超过正常收费90%。
2.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四月份以来,伊川县法院进入诉讼阶段交通事故案件较同期减少50%,案件履行到位率明显提高,调解结案案件到位率达到98%以上。
3.审判质效得到提升
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原审理周期为30天,现为23天。上诉、改判案件数与同期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