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6:44:10来源:法律常识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同时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向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按相关规定来上诉、立案、庭审、判决。
可以起诉债务人自己,也可以起诉债务人夫妻两个人。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一)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二)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三)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如果一方借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赌钱,挥霍等,这个债务,不属于共有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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