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3:40:33来源:法律常识
“福建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福建闽铝汽车公司)在南平当地也算很知名的国企了,却带头不守法?!”
近日,1007接到家住南平建阳的车友林先生投诉称,他曾于去年3月进入这家公司当制造工,工作一年多,企业没有和自己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账户也很随意,甚至动不动就不发任何工资让自己回家待岗,而且有相同遭遇的人还有不少。
林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当时路过福建闽铝汽车公司门口,看到公司贴了招聘广告。由于当时受疫情影响,自己没有外出打工,于是决定上门应聘。
“面试过程很简单,很快就通知我去上班。”林先生说,正式入职时间是2020年3月26日,主要工作是在轻量化生产部负责挂车后桥安装,虽然工作比较辛苦,但工作时间上还是比较有保障的,基本上到点后能下班。加班的话,也有额外计算工资。
但有件事,却一直困扰着林先生——公司始终没有提和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自己的劳动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为没签合同,各种保险也就没帮我们交,我们这种工作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万一受了伤,连工伤险都没有,到时候不承认我们是员工,赶我们出门,那就麻烦了。”
林先生曾多次向公司提出要签劳动合同,得到的回复都是“正在办理”。但等到去年11月,他等来的不是合同,而是公司要求他“在家待岗”。
“一分钱工资都没发,一直待岗到今年1月份,才又通知我去上班。”林先生说,返回岗位后,他发现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有不少,“粗略统计了一下,可能有上百人。”
除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林先生和工友们发现,自己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也不太一样,正式工做相同的事,但待遇更好,而且发工资的账户时有变化,有时候是福建闽铝汽车公司直接发放,有时候却是一家名为福建南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的户头发放。林先生说,后面这家公司,大家听都没听过,更没和对方签订过任何协议或劳动合同。
几经交涉,林先生和工友们依然没等来公司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他们又一次等来待岗通知,一直到今年9月底,因为有工友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面公司才通知我们去补签劳动合同,但我们都没有签,因为之前我们一直要求他们签,都是推三阻四。”
更让林先生没料到的是,自己于10月12日收到了一份盖章为福建南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的返岗通知书,说他从9月29日起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离岗,要求他于10月14日上午8点前返岗,否则将按旷工考勤,连续旷工5天将解除劳动关系。“我根本都不知道这家公司,我什么时候和你签过劳动合同了,何来解除劳动关系一说,简直是乱七八糟。”
在林先生看来,福建闽铝汽车公司是当地甚至在福建省都是知名的国企,但在对待员工的态度上却带头违法,而且后续有工友陆续提出仲裁后,态度依旧不配合,所以希望能曝光这样的企业。
“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福建闽铝汽车公司的大股东为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南平铝业),其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占大股份,后者由省国资委百分百控股。
10月29日,记者通过“企查查”提供的电话0599—8737129,联系了福建闽铝汽车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汪女士接听电话后表示对此事不知情,了解情况后会回复记者。次日,记者始终没等到她的回电,于是反复拨打该号码,却始终无人接听。
11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此时汪女士终于接听,表示没有回电是忘记了。她称目前林先生已经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并对记者表示:“你等结果就好了,该什么结果就是什么结果,没必要去扯其他的东西。”
记者提出,林先生走仲裁程序和媒体想了解福建闽铝汽车公司作为一家国企,为何长久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汪女士进行了如下对话:
汪女士:真的非常非常想了解的话,具体等他的仲裁程序下来了,你就能得到一个结果了,好吧?!
记者:我们是想了解你们为什么不和人家签合同啊?
汪女士:这个东西我不了解啊。
记者:那谁了解呢,我来和他了解或者你了解后告诉我们,你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啊,对不对?
汪女士:这个我不太清楚,而且也你清楚,国企这种东西,是没有直接出代表的。
记者:国企不能出代表?
汪女士:你是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福建交通广播这边吗?
记者:对。
汪女士:交通广播怎么会接这种投诉呢?
电话沟通到这里,记者发现,和汪女士的对话已经无法继续。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福建闽铝汽车公司的董事长范永达,他解释称,去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准备招聘一些临时工,但后面这部分人越干越长,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但底下人又没有及时和对方签订合同。公司在这方面确实存在过错,所以目前已经成立工作专班,来处理林先生和其他工友遇到的问题。
范永达董事长表态,会尊重仲裁部门的意见,该支付赔偿金就支付,该履行其他职责也会履行。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从林先生提供的证据来看,他是事实上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理应签合同,并依法享有相应的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如果企业没有这么做,就涉嫌违法了。
卓律师表示,如果企业没有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举个例子,你在这家公司实际工作了1年,那么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南平当地的仲裁部门会如何判处?林先生和工友们是否会得到赔偿?对于此事的进展,1007将持续关注。
打开福建闽铝汽车公司大股东福建南平铝业的官网,其宣传的企业精神和管理方针赫然在列。
“文明守纪”是这家企业宣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是其宣称的管理方针。但从其下属的福建闽铝汽车公司的做法来看,这两点怎么看,都像是停留在口号上,越看越有讽刺的意味:连劳动合同都不和员工签,涉嫌违反《劳动法》,文明守纪和以人为本又从何而来?
要说福建南平铝业对下属企业的做法完全不知情,似乎也说不过去,因为按照林先生的说法,他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以及福建闽铝汽车公司的上级投诉,这其中,应该就包含福建南平铝业。
所以,管理是不是停留在口号上,员工们是最冷暖自知的。
另外,汪女士作为福建闽铝汽车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仅对如此多的、在她看来是所谓的“临时工”们多次反映的问题“一问三不知”,对媒体的提问更是推诿敷衍。对记者的态度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平时对拨打这个电话咨询反映问题的员工们又会是什么态度?大家反映的问题是否会被记录?哪怕记录下来,是否又会被提交解决?有这样的工作人员,我们不由划上一个问号。
支持林先生和工友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我们也想不那么正式地回答一下汪女士的那个问题——只要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我们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