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7:12:1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网友爆料张杰谢娜买房跳单(委托人绕开中介人直接与卖家订立合同)引争议,那么买房“跳单”违法吗? “跳单”又有哪些法律后果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根据这一规定,跳单有两个条件:一是委托人已经接受中介人的服务;二是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如果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委托人需要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否则就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回到本次事件中,需要确定张杰谢娜在与卖家签订协议前是否已经与中介签订了委托协议(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房源是否是中介提供的。如果是,张杰谢娜就需要向中介支付中介费用。如果张杰谢娜与中介虽有接洽,但是,中介尚未向其提供房源信息,是张杰谢娜自己找到的,则不需要各中介支付中介费。以上都是网上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是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的。
当然,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无论是谁都应当遵守。无论是买卖房屋,还是进行其他交易,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也是作为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