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9:23:26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律师也拿不出相关的律师证件,根据掌上权益律师表示,愿意公布相关的律师证件,但是违规暴力催收的那些假冒律师也敢拿出来吗,最近小掌上权益一直按照相关的法律来提示大家维权,但是总有网贷平台和违法的催收机构的“网络水军”恶意评论,比如@注定孤独终老8200多次恶意评论,掌上权益多次劝解,依然无效,最近掌上权益编辑感冒,嗓子不舒服,但是这个评论者恶意评论(你说话德德瑟瑟发抖,你吸毒上瘾犯了,还是怕的发抖!),能说出这样话的我想大家都应该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还有一些@星辰6892这样的人,我们的律师敢公布相关的证件,你们的敢吗,在相关部门整治“网络水军”这样的情况下,不光是发布文章还是评论文章都应该负责,这样一些所谓的“网贷喷子”还敢这样任意妄为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 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是各地主管部门不一样,这个可以去问各地律协、司法局、公安之类的。
这些恶意评论者一般都有着扭曲的心态,异于常人的变态想法,据心理专家表示,这些人总是妄想着事态根据他们的意愿发展,一旦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他们就是捏造是非,诽谤作者,至今为止,这样的情况是很多见的,在心理学上这种人被称之为“妄想症”,当然有些所谓的恶意评论的是拿着网贷平台的钱,然后违背道德的恶意评论,这种人一般就是长期缺少家里人的关心,得不到相当的教育形成的一种常态。
心理专家还表示:催收的行为也是一种病态,看看根据反暴力催收维权联盟调查的结果,这些催收大部分都是教育缺乏,家庭教育缺失,长期混在社会中的一些人,这一种人通常以利益为标准,为了利益他们是可以不顾一切的,从小家庭教育的缺失造成一个人的性格扭曲,不爆发是和正常人一样,一旦爆发就相当于一个精神病患者,无任何理由而言。
现在国内的金融业进入了一个瓶颈期,但是还是有很多不负责的媒体报道的于事实不符的一些报道,这些被借款人归类于不良新闻媒体,当然一些催收机构利用自媒体写的一些文章,文中缺失正能量的宣传,含义中带着一种藐视法律的一些口气,他总以为法律是他家的吗,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