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1:14:11来源:法律常识
邓先生问:我年前在南宁某工地干活时不慎发生事故,导致右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及时医治现已出院。治疗时包工头给了一万元,但伤后我无法工作,也没有工资,包工头不愿再赔偿,我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遭遇工伤,用工方除了应当支付医疗费之外,还应当支付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你与工地或建筑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就要收集双方存在用工关系的基本证据,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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