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21:49:23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开展2020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提高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协作能力,确保突发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助。2020年7月30日,不顾降雨的恶劣天气,信阳交警支队积极协调驻马店市确山县交警大队,联合信阳市的卫建、消防、应急等部门,在107国道信阳市与驻马店市交界处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应急演练。
按照演练安排,7月30日下午4时许,在107国道信阳市与驻马店市交界处的明港镇明河大桥上,发生了一起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沿107国道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小型危化品运输车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小客车驾驶员受伤被因的道路交通事故。
信阳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在分管领导刘威的带领下冒雨迅速到达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发现小型客车驾驶室车门变形,驾驶人受伤被困,车门不能打开,急需救援。明港交警迅速划定警戒区域,放置反光锥桶、拉上警戒带,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同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报告支队和平桥区、明港镇,启动恶劣天气应急和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医疗机构和应急消防部门等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喷水降温和破拆抢救事故被困人员。消防人员将伤者救出后信钢医院医护人员立即现场急救,随后将伤者送往信钢医院救治。途中明港交警全程引导、护送。
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恶劣天气下与驻马店交警的协作水平,以及和市各联动部门的组织协调、配合能力,达到了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畅通了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等部门的联系渠道,更加有效地提升了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的救援救助能力,圆满完成了预防事故“减量控大”事故演练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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