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23:49:03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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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可以,但建议谨慎选择无罪辩护方向。
题目中其实讨论的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的律师独立辩护权的问题。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之处在于,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权是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但是在接受委托后就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而民事案件的律师的代理权源于当事人,也大多有所倾向于当事人的利益。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容可知,即使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也应当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这是认罪认罚案件中对于公检法机关的要求。对于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不予采纳量刑建议。
从内容来看,即使当事人认罪认罚,对于无罪的案件,法院也应当宣告无罪。
所以从制度内容可知,对于明显无罪的案件,即使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也应当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对于证据明显存在缺陷或者法律适用问题争议性大的情况,应当选择恰当的方式合适地表达,这也是辩护人的职责所在。
但在司法实务中,绝大多数情况下的认罪认罚案件,如果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有关机关对于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的考虑,很有可能会认为律师的观点也代表着当事人的观点,其实不应当如此。
对于案件没有争议或者争议内容小,不影响判决结果的内容,辩护人作罪轻辩护,如果辩护人以适当的方式提出争议事项,也会引起各方的重视和考虑。故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人要慎做无罪辩护,而且最好提前告知当事人,平衡其中的利害关系。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选择是贯穿整个办理程序中,适当的时机作适当的选择,面对争议较大的案件,还要把握住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承办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法律意见的机会,才能更大化去实现有效辩护的效果。个案具有特殊性,此处仅作建议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注:本文整理完毕于2022年1月28日。未尽事宜,待补充及完善。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告知。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