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7:28:33来源:法律常识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甘0602执6322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鹏与被执行人李鸿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鸿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经本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涉嫌规避执行。经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鸿强,男,1984年8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羊下坝镇五沟村一组24号。身份证号:622301198408037138
执行依据: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19)甘0602民初46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鸿强藏匿住所、行踪线索并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李鸿强实施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按1000元现金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的1%实行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被执行人藏匿住所或者提供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5-6156239
举报短信:19968501768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