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0:46:42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被告代理人,我去法院阅卷。我去的地方是这个法院的法庭,有一个接待大厅,在阅卷的时候,大厅里来了两个老人。
两个老人给法官说,自己是从派出所那边过来的,想让法院给解决一个事情,就是4个孩子不赡养老人,好像是两个儿子、两个闺女都不管。
两个老人说,他们先去派出所,让派出所管。派出所让两位老人去法院,特别说了,不用去法院,直接去法庭就可以。到法庭,法庭就给处理了。
法官说,你来找我们不行啊,你得先去立案,你得去法院立案庭。法官不能帮你立案,法官是公正的,如果帮你立案,那不就是偏袒你了。
旁边另一个法官问两个老人是哪里的?两个老人说是汤河镇的,然后法官说,你们直接去汤河镇司法所,说那边每天都有律师值班,还特别强调了那边律师免费给办理。
有法官在现场,作为律师不能随便插话,然后我就走了。两个老人在那地方感谢法官,应该也很快就走了,然后去汤河司法所。
然后,作为律师,我可以估计到了汤河司法所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1.去了司法所,找律师,律师当天不值班。因为根据司法所律师值班的安排,本身就不是每天律师值班的。
2. 改天再去,终于碰到律师值班了,说让律师免费给办理这个事。律师说,我在司法所值班,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但是代理案子,肯定是要收费的。
然后,这两个老人,就会懵了。到派出所,派出所直接去法庭就可以了。然后法官又让去司法所,说那边有免费的律师。可律师又说要收费,然后两人就彻底凌乱了。
公安局、法院、司法局都是各管各的,都是自扫门前雪,而且是能不管的就不管,就给推出去。他们对于其它机构也不是很了解。他们想给出合理的建议,但也不专业。
只有律师,整天奔波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仲裁委、法律服务中心,对这些都有基本的了解。如果你不是非常清楚,某件事该找哪个部门,凭着感觉就去找,那一定会吃闭门羹,被推出来。
1. 虽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到法院口头立案,但那仅限于书本上的法律,实践中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你凭两张嘴,就想在法院立上案,那是天真了。可以说,现在打官司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专业的事。自己想完成一个立案工作,都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了。以前还能交纸质材料,现在都是从网上立案。光一个案由,就能把当事人绕晕。
就这两个老人而言,从言谈举止中,不是想把自己的4个子女按遗弃罪去坐牢,而只是主张赡养费。那律师给的建议就是先去区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请一个专业律师给代理,这就是最恰当的路径。指望着两个老人自己立案,那是不现实的。
律师还能给你指出,区法律服务中心在哪里,路怎么走,看这就是律师的见多识广。你让公安局、法院去说,他们都不一定知道。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不需要知道这些,整天坐等别人上门就行。
你可能对律师的一点建议感觉没什么,但这是律师趟了不知多少路,踩过多少坑慢慢总结的,你可能不珍惜,当你自己去踩坑,你就知道律师建议的宝贵了。这也是律师咨询为什么要收费的原因,背后都是有成本的。
2. 并不是没有免费打官司的途径,但那是建立在自己能开出经济困难的证明,这需要村委盖章、需要民政局盖章证明困难才行。这样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是不需要花钱,但律师也不是免费的,而是财政上给予律师一个民事案子1800元的补助。
3. 只有一眼看出来有犯罪行为的,公安局才容易会立案,例如杀人、放火、打架斗殴等,很多时候,仅仅是你感觉对方是犯罪的,你要做好很难立案的心理准备。
4. 在目前的法治社会,还是得有一个律师朋友啊,有事咨询一下,珍惜身边的律师朋友。 本律师的执业理念就是:专业赢得认可,用心为你服务!大家有法律问题都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