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1:35:37来源:法律常识
治安调解条件:
1.首先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
2.其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范围。例如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必须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不能进行治安调解,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4.必须当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调解的意愿,在调解之前应充分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明确双方的态度。
5.治安调解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适用调解更易化解矛盾的。
民事起诉立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立案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由此可见,刑事立案的条件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能立案。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则是失职。
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