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4:20:33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积极破解民事诉讼监督难问题,提升民事诉讼监督质效。3月25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东方上城小区业主陈某某、谢某某、覃某某因与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担任听证员,积极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受理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做实做细阅卷工作,与承办法官多次交流沟通,找准案件症结所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联系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双方诉求。为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强化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的公开、公正,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以及法院审判采纳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围绕纠纷事实发表意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听证会现场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针对争议焦点展示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调查和核实的证据。经认真评议后,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并现场向当事人解答,深入释法说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审查情况、听证意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依法作出审查处理决定。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引入公开听证机制,有助于双方当事人现场感受双方诉求,直击争议焦点,发挥听证员这一强大社会监督力量,助力化解矛盾,特别是本系列案件涉及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的社会热点问题。下一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还将结合审查案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好非公经济企业,提升人居环境,让民事诉讼监督更加精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