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4:26:32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尚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采取发布通缉令的方式进行追捕。在通缉令的发布范围内,公安机关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被通缉的人进行抓捕。对于异地公安机关来说,根据通缉令抓捕到被通缉的人之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进行处理。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根据通缉令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异地公安机关根据通缉令抓获犯罪嫌疑人后的处理有以下3个方面的规定:
1、羁押
----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凭通缉令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羁押;
2、核实
----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进行核实;
3、交接
----与办案的公安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国杰律师说》认为,异地公安根据通缉令抓获被通缉的人之后,应当通过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根据通缉令或类似法律文书作为关押的依据,并且需要及时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进行核实,以免出现错误。经核实无误后,就要与办案机关的人员及时交接,将查获的被通缉人交给办案机关。从流程上来说,异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从来都是有规可循!